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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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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25
回购股份方案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800万元且不超过1,600万元 [1] - 回购价格上限因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至不超过47.02元/股(原为不超过50元/股) [1] - 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2] - 公司承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推进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信息披露 - 回购方案及权益分派详情已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
联域股份(001326) -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02 10:33
股份回购 - 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资金800 - 1500万元[3] - 回购价原不超47.30元/股,5月28日起调整为不超47.02元/股[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5]
联域股份(001326)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6-13 09:15
担保情况 - 为联域进出口担保金额合计不超6亿元,新增不超5000万元[3][5] - 为联域智能担保不超3亿元,为香港联域担保不超3亿元[4][6] - 与兴业银行签订合同,为联域智能、联域进出口担保本金限额分别为4000万元、6000万元[7] - 为联域智能、联域进出口、香港联域批准担保额度分别为3亿元、6.5亿元、3亿元[8] - 本次新签担保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17%[8] - 最高额保证合同债权人是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债务人是联域进出口,保证人是公司[18]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本金限额6000万元[18] -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日[18] - 保证期间一般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17][20][2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约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6%[22] -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签署担保合同的金额为34000万元(含本次),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79%[22] -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等不良情况[22] 授信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8亿元[4] - 香港联域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3亿元[6] 子公司数据 - 联域智能注册资本3.35亿元,202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24.03%[9][10] - 联域智能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3762.87万元,净利润 - 730.81万元[10] - 联域进出口注册资本500万元,202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94.87%[12][15] - 联域进出口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1.500878亿元,净利润355.09万元[15]
每周股票复盘:联域股份(001326)股东户数减少,回购股份尚未开始实施
搜狐财经· 2025-06-07 04:26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价为33.75元,较上周33.69元上涨0.18% [1] - 本周最高价34.3元(6月3日),最低价33.25元(6月5日) [1] - 当前总市值24.7亿元,在照明设备板块市值排名10/12,两市A股排名4614/5148 [1] 股本股东变化 - 截至2025年5月30日股东户数9190户,较4月30日减少257户(减幅2.72%) [1][3] - 户均持股数量由7748股增至7965股,户均持股市值26.83万元 [1] 公司回购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800-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原为47.30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整为47.02元/股 [1] - 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内 [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1][3]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4 21:30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批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800万元且不超过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47.30元/股 [1] - 回购股份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1] 回购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2025年5月28日起回购价格上限从47.30元/股调整为47.02元/股 [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2] 后续计划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推进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联域股份(001326) -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4 10:17
股份回购 - 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资金800 - 1500万元[3] - 回购价原不超47.30元/股,5月28日起调整为不超47.02元/股[3]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5]
联域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0:12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计派发20,496,000元 [1] - 分配原则为"分配比例固定",若实施前总股本变动,将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相同比例调整分配总额 [1] - 不实施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 税务处理细则 -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发2.52元(税后) [2] - 个人投资者持股期限≤1个月按20%税率补缴税款(每10股补缴0.56元),1个月至1年补缴0.28元/10股,超过1年免税 [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税率征税,内地投资者基金份额实行差别化税率 [2] 实施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2]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后2个月内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价格调整机制 - 权益分派实施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3] - 回购价格上限由47.30元/股调整为47.02元/股(计算公式:47.30-0.28),自2025年5月28日生效 [4]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系统代派,股东账号包含机构投资者如深圳市联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 [3]
联域股份(001326)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21 10:00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以7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派20,496,000元(含税)[1] - 境外机构等每10股派2.52元[4] - 不同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标准不同[4] -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5月28日[4] - 委托代派现金红利2025年5月28日划入股东账户[6] 回购价格调整 - 回购价格上限调至不超过47.02元/股,2025年5月28日起生效[10]
联域股份(001326) - 2025年5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5-20 10:54
业绩情况 -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7,072.65 万元,同比增长 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32.46 万元,同比减少 33.89% [2][7][11] - 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897.26 万元,同比增长 3.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8.18 万元,同比下降 70.47% [2] - 2024 年我国照明产品出口 561 亿美元,同比微降 0.3%;TrendForce 预估 2025 年全球 LED 照明市场规模为 566.26 亿美金 [8] -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 14.71 亿元,其中特种照明收入约 1.11 亿元,约占整体营收的 7.52% [11] 业绩下滑原因 - 照明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降低,布局海外生产基地使供应链成本增加,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利润空间压缩 [3][7] - 2024 年中山生产基地投入使用,固定资产新增金额大,产能爬坡和产品线调试未形成最佳规模效应,单位产品折旧费用增加 [3][7] - 2024 年公司坚持产品研发创新、推进基地建设、提升自动化水平、引进人才,管理费用大幅上升,利润水平下降 [3][7] 应对措施 - 2025 年围绕扩产、提质、降本开展战略布局与经营举措,抓紧募投等项目调试,提升生产规模和效率 [4] - 加大对欧洲、亚洲及其他新兴市场的调研投入与资源配置,开拓新市场、新客户 [4] - 坚持“客户为先,研发驱动”战略,通过内部管理提升、产能扩充、市场开拓等推动公司发展 [4] - 通过全资子公司布局充电桩和储能业务,加大新能源领域研发投入 [4] 业务布局与进展 - 充电桩和储能业务已出货并形成收入,未来将加大新能源领域研发投入 [4][5] - 已提前布局墨西哥、越南等海外生产基地,未来将扩大产能应对关税影响 [5] - 中山生产基地正按计划逐步释放产能,公司将优化管理运营能力 [5][6] - 2021 - 2023 年与南昌航空大学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已结束,达到预期成果 [6] - 着重开拓国际市场,在美国、中国香港等地建立境外子公司,搭建全球营销网络 [8] - 在越南和墨西哥建立 2 个海外生产基地,在中国拥有深圳、中山 2 个生产基地,中山基地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投入使用 [8] 研发策略 - 2022 - 2024 年研发投入分别为 5,527.81 万元、7,459.67 万元、8,898.1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7%、5.40%、6.05% [9] - 重视研发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复合型研发团队,与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 [9] - 2025 年深耕智能控制系统、功能集成与二次节能等方向,推动产品创新升级,拓展特种照明产品 [9][10] 其他业务情况 - 主要以 ODM 模式为品牌商提供产品,暂未涉及跨境电商领域 [10] - 专注中、大功率 LED 照明产品,未来将关注行业趋势,结合实际开拓新领域 [11] - 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订单获取状况良好,具体业绩关注后续定期报告 [11] - 未来将按规定和分红政策,综合考虑经营和资金需求确定利润分配方案 [11][12]
联域股份(001326) -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12:01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3]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51人,代表股份52,864,200股,占比72.2189%[9]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52,475,575股,占比71.6879%[12]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42人,代表股份388,625股,占比0.5309%[12]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总表决同意52,852,100股,占比99.9771%[13]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同意52,852,100股,占比99.9771%[1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同意52,852,100股,占比99.9771%[17]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同意52,857,100股,占比99.9866%[20]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同意52,852,100股,占比99.9771%[22] - 《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薪酬方案》总表决同意379,725股,占比97.6847%[24] - 《不在公司兼任职务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总表决同意52,855,200股,占比99.9830%[26] -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总表决同意52,855,200股,占比99.9830%[2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表决同意38,434,992股,占比99.9766%[30] -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总表决同意52,855,200股,占比99.9830%[32]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2,856,700股,占比99.9858%[34] -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2,856,700股,占比99.9858%[36] - 调整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同意52,855,200股,占比99.983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6,625股,占比96.8873%[13]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6,625股,占比96.8873%[1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6,625股,占比96.8873%[18]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小股东同意381,625股,占比98.1735%[20]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小股东同意376,625股,占比96.8873%[22] - 《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薪酬方案》中小股东同意379,725股,占比97.6847%[24] - 《不在公司兼任职务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中小股东同意379,725股,占比97.6847%[26] -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中小股东同意379,725股,占比97.6847%[2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中小股东同意379,725股,占比97.6847%[30] -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中小股东同意379,725股,占比97.6847%[32]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381,225股,占比98.0706%[34] -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381,225股,占比98.0706%[36] - 调整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中小股东同意379,725股,占比97.6847%[40] 其他 - 议案4.5 - 4.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单独计票披露[41] - 锦天城律师认为股东会表决及召集等程序、决议合法有效[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