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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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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1:5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要求的独立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25-08-27 11:51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7 11:5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 公司")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 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 事会(或者董事)、股东会(或者股东)审议。 第二章 关联关系、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1 第七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 系。 第八条 对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者影响的具体方式、途 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8-27 11:5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未达到 100%)的子公司或持股比例虽然不足 50%,但拥有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表决权、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所称的子公 司除特别说明均指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统一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并依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8-27 11:51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报经董事会批准。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二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 绩效确定。董事、高管人员的年薪包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 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7 11:51
第四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 确保公司经营稳定,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 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1:5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 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 ...
联域股份(001326)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 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 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以依照本制度拟定适合自身制度执行,但与本制度冲突 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金融机构(银行等)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 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 支出发生时,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金融机构(银行等) 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