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0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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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信息发布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1] - 发布及回复应坚守诚信,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信息发布规范 - 不得涉及未公开、不宜公开重大信息[7] - 应保证公平性,不选择性发布或回复[7] 其他限制 - 不得迎合热点、预测股价、配合违规交易[8] 管理与流程 - 证券部是对口管理部门[10] - 有收集、起草、审核、发布的内部审核流程[12]
好上好(0012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薪酬和考核、提名和战略委员会,成员单数且不少于3名[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会办公室24小时内转交提议和材料给董事长,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送达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临时会议保障董事表达意见可特殊方式决议,可免事先通知时限[18] 审议事项关注 - 审议重大交易关注对财务和长远发展影响[19] - 审议关联交易关注必要性、公平性,遵守回避制度[20] - 审议重大投资分析可行性、前景及对公司影响[20] - 审议对外担保判断合规性、被担保方偿债能力[21] - 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注资产形成及减值金额影响[20] - 审议会计政策等变更关注合理性及对会计数据影响[21]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注合理性和必要性[22] -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关注合规性和与公司状况匹配度[23] - 审议定期报告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主要数据波动原因[23] 董事回避表决 - 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6]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可全程录音[28] - 与会人员签名,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8]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9] - 董事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及时报告[32] - 违法决议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表明异议并记载者免责[32] - 董事会秘书会后上报决议等材料[32]
好上好(00129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 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 分别投向各位董事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股东会仅 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例在 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 ...
好上好(00129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0]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4] - 以自筹资金支付相关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7]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且到期归还[18][19]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22] 募投项目管理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15][30] - 募投项目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15][30]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披露[16]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视为用途变更需股东会审议[24]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算用途变更[24] - 变更用途原则上投资主营业务[25]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超10%经股东会审议[27] - 项目终止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需到账超一年等[27] 监督与报告 - 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内审部门至少季度检查并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二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年度情况,“保留”等结论时董事会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3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核查报告并披露[3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分析并提意见[3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35]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
好上好(00129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4] 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拟订方案等多项职权[7] - 总经理主持实施公司投资计划,项目完成后需审计[14] - 重要财务支出由总经理审批,日常性财务支出可授权他人审批[16] 会议制度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办公会议制度,重大事项由会议讨论决定[11]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或纪要应在会议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抄报董事长[13]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3] 人事管理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需经董事会决定,任免相关负责人需征求意见并考核[14] 职责与考核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并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18][20]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指定机构负责组织考核[23]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3]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离任需接受审计[23] - 高级管理人员失职或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3]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审议通过[25]
好上好(0012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超 50%或有实控权的子公司[2]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2] 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属重大事项[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 0.5%属重大事项[9] 重大信息范畴 - 涵盖经营、交易、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7] - 含股东持股变化、股份质押等情况[7][8] - 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属重大事项[9]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变化应报告[10] 信息报告流程 - 知悉重大事件应向董事长等报告并送文件[12] - 签署涉重大信息文件前应知会董秘[12] - 特定时点预报重大信息[13] - 特定情形报告现状和风险因素[13] 责任与管理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4] - 董秘分析判断信息并决定披露[15] - 指定专人保存上报信息[16] - 知情人负保密责任,不得内幕交易[15]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15] 制度说明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8]
好上好(00129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3][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董会议及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需审议[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8] 担保审议 - 对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9] 财务资助审议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0]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或豁免提交股东会[22]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23]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28][29]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经股东会通过生效[31][32]
好上好(0012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本公司主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 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 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 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和公司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 ...
好上好(00129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委托理财额度审议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7] - 额度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为委托理财日常管理部门[12] - 内审部门日常监督,定期审计核实情况[14] - 独立董事可检查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可检查[14][16] 信息披露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产品募集失败及时披露进展及措施[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好上好(0012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2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 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