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0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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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菲电气(0012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博菲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 ...
博菲电气(001255)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提名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提名委员会 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博菲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 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时,由过半数的提名委 ...
博菲电气(00125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过 半数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同推选 1 名委员代为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 3 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 3 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 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博菲电气(00125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网络舆论导向,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 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博菲电气(001255) - 公司章程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嘉兴市新大陆机电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81799606731M。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博菲电气,股票代码:001255。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BOFAY ELECTRIC CO.,LTD. ...
博菲电气(0012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按本制度相关规 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
博菲电气(001255)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 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七条 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委员会 及时根据上述第六条至 ...
博菲电气(0012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认同; (二)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公司治理; (三)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资本市场的管理理念; (四)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持续的市场支持; 第一章 总 则 (五)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财富管理;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博菲电气(00125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 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一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 ...
博菲电气(001255)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深交所授权信息公司接受公司委托,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公 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息公司签订服 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东 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