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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0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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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09 09:01
内部控制内容及范围 -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环境、业务、会计系统等多方面内容[5]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售及收款、采购等所有营运环节[8] 子公司管理控制 -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督促其建立内控制度[7]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明确章程条款、委派人员职责等活动[7] 资金管理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与其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10] - 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存储、审批等内容[19] - 应制定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22] - 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项目投资方式,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 - 应制定资金结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12]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应制定关联交易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4] - 发生关联交易时应判断并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4] - 对外担保应遵循原则,严格控制风险,制定管理制度[18] - 应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评估对外担保风险[18] 重大投资与信息披露 -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原则,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22] - 应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立事务管理制度[24] 其他制度 -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27] - 应制定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稽核部门检查监督[29] 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估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定期检查缺陷并提建议[31] - 每年对内部控制进行一次检查监督,还开展专项检查[31] - 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并形成内部审计报告向董事会报告[33] - 董事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审议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并形成自我评价报告[33] - 自我评价报告应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性等内容及缺陷改进措施[33] - 中介机构年度审计时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出具核实评价意见[33] - 若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有效性有异议,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33] 内部控制考核与执行 -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33] - 查处违反和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责任人[33] - 内部控制执行检查、评估等资料保存遵守档案管理规定[3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5]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09: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召开[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3] 反馈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2]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部分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禁止和限制条件[1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1]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内容[23]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17]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5][26] 其他事项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24]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异常应处理并公告、报告[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股东会并接受质询[18]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高管具体实施[2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按规定程序进行[12]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2] 资金置换与协议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2]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现金管理与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5] 资金使用差异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3] 资金使用公告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公告相关内容[16] 节余资金补流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用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需满足条件[17] 超募资金用途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20]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0] 资金核查与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并出专项报告[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4] 资金鉴证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专户管理 - 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5]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9 09:01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7]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问题及资金往来情况[8]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0][1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4]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报告[20]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多方面内容[2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4]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内控自评报告发表意见,保荐机构核查[14] - 审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15]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21] - 审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内控作为检查评价重点[14] 人员与制度管理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绩效[23] - 对优异内审人员经董事会批准奖励,违规人员视情节处理追责[23]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3] - 对违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视情节处理追责[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适时修改[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本制度由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发布[27]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投资审议标准 - 达资产总额50%以上等标准之一,经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达资产总额10%以上等标准之一,未达股东会标准由董事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标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11] 投资标的要求 - 投资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11] - 投资非现金资产应聘请评估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11] 投资相关部门职责 - 业务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并提交报告[14] - 财务部门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3] - 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提意见[14] 其他事项 - 委托理财选合格机构签书面合同[12] - 发生制度所述事项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下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核与登记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内部审核,董秘审,董事长定[8] - 决定后登记相关事项,保存不少于十年[8] 后续处理 - 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知晓制度,负有保密义务[20] - 填写登记表并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0]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委托理财资金 - 公司用闲置资金委托理财,不影响正常经营[3]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7]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7]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拟定计划等多项工作[9] - 财务部应健全业务流程,确保职责分离[10] 监督与披露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检查[10] - 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报告和披露义务[12]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4]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09 09:0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5][11]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8,000万股,注册资本24,000万元[6][10] - 发起人沈培良持股9,180.00万股,持股比例51.00%;傅能武持股2,160.00万股,持股比例12.00%[1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审批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7]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重大交易事项[37][38] 担保事项 - 公司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3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6]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8]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7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3]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117]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公司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3]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09 09:01
会议通知 - 应提前3天通知,紧急经全体同意可随时通知[8] - 通知至少含时间、方式等信息[9] 会议召开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8] 会议决议 - 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特定事项经讨论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参会委托 - 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一事一授[10] 资料保存与制度生效 - 资料归档保存至少10年[1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永达股份(001239) -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09:01
档案与期限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6] 沟通与公告 - 保证投资者咨询电话畅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7] - 审查非正式公告传达信息,设置审阅或记录程序,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 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0] 投诉与记录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11] 说明会要求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会前发布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召开[13]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13] - 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原则上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14] 分红与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答复问题[14] 调研相关 - 相关人员接受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全程参加[1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7]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有条件可录音录像[18]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18] 互动易管理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信息[21]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21] 人员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24] - 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协助管理投资者关系[2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