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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草案)
2025-10-10 11:32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任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 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本制度所称超 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 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2025-10-10 11:32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0 11:32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3] - 委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连选可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 政策与职责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9]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方案[6] - 召集人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不定期会议[11] 补选规定 - 委员人数不足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0 11:32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本条前款所称的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 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 ...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以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 ...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0 11:32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专项评审;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 程序包括: (一)收集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报告的发展规划、重 大投资、资本运作项目的信息,参与可行性研究及有关报告、 方案、协议、合同、章程的准备和洽谈,督促有关部门或企 业备齐决策所需支撑性文件; (二)协助有关部门或企业将决策事项报公司管理层研究、预审, 形成管理层决策文件; (三)根据管理层决策文件及有关部门或企业草拟的议案,向战略 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必要 ...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10 11:32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 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管理、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登记和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 ...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业绩及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5]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6]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资本、地址、电话等应立即披露[20] 信息披露流程及职责 - 公司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协议、董高知悉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20] - 证券及衍生品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澄清[23]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特定时点向董秘报告未公开信息[27]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3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3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建议[33] - 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包括制作文件、报董秘审核、报深交所审核登记等[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42]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45] - 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49] - 公司各部门由负责人、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指定专人、参股子公司由董办负责信息披露[52] 其他规定 - 公司可按规定对特定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34]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实控人及其董高等[36]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4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8] -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并披露风险[53] - 信息披露应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合规且无重大遗漏[55] - 信息披露应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5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平公开披露重大信息[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等主体[5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5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 - 时间为2025年10月[58]
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0 11:32
人员变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公司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30日内解除董事、高管职务[6]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 [11] - 所持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