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001231) -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农心科技农心科技(SZ:001231)2025-10-10 11:32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业绩及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5]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6]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8]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资本、地址、电话等应立即披露[20] 信息披露流程及职责 - 公司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协议、董高知悉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20] - 证券及衍生品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澄清[23]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特定时点向董秘报告未公开信息[27]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3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核后由董事会审议披露[30]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3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建议[33] - 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包括制作文件、报董秘审核、报深交所审核登记等[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42]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45] - 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49] - 公司各部门由负责人、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指定专人、参股子公司由董办负责信息披露[52] 其他规定 - 公司可按规定对特定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34]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实控人及其董高等[36]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4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部分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8] -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并披露风险[53] - 信息披露应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合规且无重大遗漏[55] - 信息披露应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5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平公开披露重大信息[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等主体[5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5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 - 时间为2025年10月[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