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工科技(000988)
icon
搜索文档
华工科技(0009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会议召开与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 会议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4] 事项施行与提交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需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施行[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5] - 会议应形成书面决议,出席董事签字确认[7]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会议情况的述职报告[7] - 出席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8]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8]
华工科技(0009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到账后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3]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3]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5] 资金管理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0]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的顺序[23] 资金使用台账 - 公司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账[23] 违规处理 -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现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等情况,董事会应在两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3] - 公司控股股东等违反办法,将视情节处理相关人员[28] - 发现擅自挪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有权责令返还[29]
华工科技(000988)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证券投资决策的科学 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亦 须根据本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进行证券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业务,是指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下 列情形除外: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 ...
华工科技(0009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为规范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归口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 导下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关联人的分析确认、关联交 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的组织,以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 并按季度报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 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华工科技(00098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制度依据与生效 - 制度制定依据《公司法》等规定[1] - 制度解释和修改权归董事会,通过之日生效[3]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和高管遵守信息披露内控要求[1] - 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期间相关人员保密[1] 外部信息报送 - 拒绝无法律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要求[1] - 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2] 信息保护与追责 - 提醒外部单位人员对报送信息保密[2] - 信息泄露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 - 外部违规致损公司依法追责[3]
华工科技(00098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维护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等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 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 ...
华工科技(000988)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四条 敏感信息排查指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其他有关部门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所属企业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行清理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 同时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投资管理部可以对各部 室、子分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 资者利益。 第五条 各部门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 如下: (一)常规交易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敏感信息的相关管理,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 ...
华工科技(000988)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和相关交易。 第二章 投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系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并获取收益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
华工科技(00098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资金管理 - 公司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长效机制[2]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等给关联方使用[3][4] 担保规定 - 多项担保情况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违规处理 - 可申请司法冻结占用资金方股份[6] - 处分或提议罢免协助侵占资产人员[9]
华工科技(00098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1 12:0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工 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工科技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董事长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由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