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0009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会议召开与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 会议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4] 事项施行与提交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需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施行[4]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5] - 会议应形成书面决议,出席董事签字确认[7]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7]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会议情况的述职报告[7] - 出席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8]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