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0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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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达因: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5 08:43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 2024-004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5 名,实际参加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王玲女士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以 5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 5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以 5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 ...
华特达因: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5 08:43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4-003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董事 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效平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8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 8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 8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2,484,165,699.48 元,利润总 额 1,32 ...
华特达因: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5 08:43
目 录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9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10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96 |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371A002392 号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 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达因"或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
华特达因: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志元
2024-03-15 08:43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会议8次,现场出席4次,通讯表决4次[2]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4] - 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3][13] - 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 - 2023年11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 - 2023年10月17日独立董事参加第一次专门会议[4][5] - 2023年11月8日独立董事参加第二次专门会议[5] - 2023年11月9日独立董事参加第三次专门会议[6] - 2023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3] - 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4] 议案审议情况 - 2023年11月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反担保议案,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未获通过[10] - 2023年4月13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3] - 2023年8月17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高管薪酬议案[14] 报告披露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相关评价报告[11] -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报告期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12] - 《2022年年度报告》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其他事项 - 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规定[15] - 2023年独立董事严格按规定履职,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15] - 报告由独立董事张志元于2024年3月14日发布[16]
华特达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15 08:43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待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新增第十二条设立党组织开展活动,原十二条至七十九条序号顺延1位[2] 股份收购与交易 - 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4]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应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需经股东大会或特定董事会决议[3] 股东权益与决议 - 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不执行股东可要求或起诉[4]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5]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5]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多种情形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 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8] - 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8] - 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9]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9] 董事与监事选举 - 不同持股比例股东可提不同候选人提案[9] - 特定持股比例选举董事、监事用累计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10] 董事会职权 - 有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等多项职权[11] - 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1] - 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12] 交易审议 - 多种交易指标超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高级管理人员 - 控股股东单位非董事、监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4] -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14]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5][1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16] - 利润分配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每年分配股利不低于40%,有重大支出时最低20%[16] - 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有条件可中期分红,现金分红优先[16]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间隔不超三年[1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规定[17] - 利润分配和调整方案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特定比例通过[17][18]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7][18]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配预案应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7][18]
华特达因: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杜宁
2024-03-15 08:43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达因或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事务,按时出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 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杜宁,女,1971 年生,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山东财经大 学教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理财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山东松乔餐 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华特达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03-15 08:43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条 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由 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工作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 公司的有关人员及聘请 ...
华特达因: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5 08:43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 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按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并通过参 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等多种形式,对会议召开程序、 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2023 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参加会议及召开会议情况 2023 年,全体监事分别参加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列席参加了 2023 年全部董事会会议,自行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 1.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 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 ...
华特达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15 08:43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371A002391 号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特达因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华特达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4-03-15 08:43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决策的正确执行和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 (一)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二)对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策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董事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对经理层执行财会制度的情况等实施监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并有一名为专业 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长提名,经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