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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0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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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博创(000889.SZ):前三季度净亏损2933.84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30 11:55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6亿元,同比增长10.0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933.84万元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2604.39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13元 [1]
中嘉博创(000889)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1:25
会议召开 - 公司2025年10月23日发会议通知,29日通讯召开九届董七次会议[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3][4][5][6][7][8][9][10] - 《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3][4][5]
中嘉博创(00088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股份与股本 - 公司1997年12月18日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936291116元,已发行股份数同此[9][16] - 公司发起人六家,认购股份数不同[16]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该部分无表决权[4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查阅账簿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25]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滥用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担连带责任[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至少1/3为独立董事[6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66]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4] - 现金分红需满足条件,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比例要求[87][88]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9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8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94]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公告媒体,巨潮资讯为信息披露网站[99]
中嘉博创(000889)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30 10:50
舆情管理架构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影响[2]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分析舆情[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重大舆情指影响公司形象等的负面舆情[6] - 知悉舆情后应立即报告董秘[7]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部署[7] 保密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人员将受处分或法律追责[9]
中嘉博创(00088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8] 决策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津贴与制度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5]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20]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9][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中嘉博创(00088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满足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项标准之一需及时报告[5] - 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报告[6]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3项标准之一需及时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及时报告[8] 重大诉讼和风险事项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情况需及时报告[8] - 重大风险事项中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关注[10] 重大变更事项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11]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6类人员[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报告义务人之一[4]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13] 重大事件报告流程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需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15,16] - 重大事件进展情况需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后续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则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7] 报告材料与制度 - 书面报送重大事件信息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7,18]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义务人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公司证券部备案[20] 保密与责任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21]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1]
中嘉博创(000889) -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 各专门委员会由3 - 5名成员组成,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2]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占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 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7]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提名委员会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12] - 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5]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9] - 各职能部门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书面资料[20] - 董事和高管向其述职和自我评价,按绩效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20] - 根据评价结果和薪酬政策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20] - 会议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审查[21]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其他 - 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和纪要保存期为15年[18]
中嘉博创(00088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0:5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于2003年3月制定,2025年10月第六次修订[1]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报告审计与说明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6]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相关指标为负值,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24] 其他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2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应披露相关信息[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应披露信息[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披露[28]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重大事项[2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4]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等的董事长及相关当事人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31] 信息披露流程与要求 - 重大事项发生时需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经审核后披露[38] - 敏感信息需排查归集,异动排查结果无论与否都应及时披露[40] - 公司应向所聘用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执业相关资料[35]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公开前不得泄露信息[37] 违规责任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53]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董事会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监管部门公开谴责[5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中介机构提前传出内幕信息致损失,董事会依法追究责任[53]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责任人和义务人涉嫌犯罪,董事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3] -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董事会应检查分析原因,确认责任人及责任[54] -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董事会应对差错更正并向投资者发布致歉公告[56]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承担《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法律责任[59] - 公司股东等未依法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59]
中嘉博创(0008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30 10:50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 - 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10] 登记与审核 -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需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十年[7] - 登记多项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8] - 有内部审核流程[8] 材料报送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中嘉博创: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293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10:4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11.86亿元,同比增加10.0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934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313元 [1] 公司市场数据 - 公司收盘价为3.73元 [1] - 公司市值为35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