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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11 10:12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6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7 | | 第五章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 11 | | |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1 | | |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3 | | |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3 | | 第六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6 | 2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雾节能"、"上市公司"或"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 ...
神雾节能: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1 10:12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73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安排 ...
神雾节能: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12-11 10:12
股票期权授予 - 2022年12月28日向15人授予2548.9809万份,行权价3.77元/股[5] - 2023年10月23日向13人授予637.2452万份,行权价2.93元/股[7] 股票期权注销 - 2023 - 2024年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490万份[8][9][10][11][12]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注销120万份,预留授予注销50万份[11][12] 股票期权行权 - 2024年11月22日8人实际行权4424979份,占股本0.69%,行权价3.77元/股[9]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6人放弃行权,实际行权4424979份[11][12] 其他 - 注销不影响财务和经营,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3][15] - 公司需就注销及行权履行披露义务并办手续[15]
神雾节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2-11 10:12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7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2 人,可行权股 票期权数量为 10,944,903.00 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641,670,201.00 股的 1.71%,行权价格 3.77 元/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 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神雾节能: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11.27)
2024-11-28 10:35
公司信息 - 山西证券注册资本为35.89771547亿元人民币[8] - 神雾节能所在地为江西南昌,股票代码000820[31] - 山西证券注册地为太原府西街69号国贸中心东塔楼[31] 股权变动 - 神雾节能行权442.4979万份期权,股份增至6.41670201亿股[13] - 山西证券持股3187.4462万股,占比由5.0019%降至4.9674%[13][16][31] 未来展望 - 山西证券不排除未来12个月股份权益变动可能[13] - 山西证券不拟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32] 其他情况 - 报告签署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34] - 前6个月山西证券未集中交易神雾节能股票[18] - 山西证券持神雾节能股份无质押、冻结[16]
神雾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8 10:3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 2024-071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后,山西证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仍为31,874,46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74%。 一、山西证券持股变动情况 (一)权益变动方式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山西证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1,874,462股,持股数 量未发生变化。 2、神雾节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 后,公司股份总数从637,245,222股增加至641,670,201股,导致山西证券所持公司 股份比例从5.0019%被动下降至4.9674%。 |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化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化后持有股份 | | | --- | --- | --- | --- | --- ...
神雾节能: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1-25 10:14
诉讼案件金额 - 一审判决向朵成英支付投资损失879.19元,承担受理费50元[2] - 一审判决向陈志宏等8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454,659.31元,承担受理费7,093元[2] - 一审判决向肖间平支付投资损失4,813,495.53元,承担受理费39,966元[2]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8%范围内对支付肖间平4,813,495.53元投资损失担责[2] - 未披露小额诉讼事项涉及金额合计405,116.83元[11] - 已受理上诉案件一审判决金额共计389,638.86元[12] 各原告获赔数额 - 陈志宏获赔37490.76元[17] - 胡军生获赔74939.88元[17] - 朱来宾获赔59190.91元[17] - 李改莉获赔54363.44元[17] - 林正康获赔31825.56元[17] - 毛珠勇获赔49037.23元[17] - 王建国获赔10653.50元[17] - 张艳萍获赔137158.03元[17] - 原告获赔总计454659.31元[17] 案件受理费情况 - 原告案件受理费合计18257元,负担部分合计11164元[18] 诉讼进展及应对 - 公司对10位原告上诉,2024年11月25日立案未开庭[3] - 暂无法判断诉讼对损益影响,以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3] - 将在上诉期内对其余一审判决案件上诉[12] - 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及时披露信息[12]
神雾节能: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11-21 10:27
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 本次实际行权激励对象8人,行权股票期权数量4424979份,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0.69%[4] - 本次行权价格3.77元/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4][30]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4] 过往股票期权授予与注销 - 2022年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2548.980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77元/股[9] - 2023年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637.245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93元/股[10] - 2023 - 2024年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共300万份股票期权[11][12] 激励计划总体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3186.2261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5.00%[14] - 董事长获授股票期权541.2298万份,占拟授出权益数量16.99%,占公司股本总额0.85%[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等待期不少于12个月[16] 行权业绩考核条件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要求2022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19]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要求2023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5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19] -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要求2022 - 2024年营收增长率平均值不低于47%或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不低于30%[19] 股份变动情况 - 变动前限售股349588302股,占比54.86%;变动后占比54.48%[35] - 变动前无限售股287656920股,占比45.14%;变动后占比45.52%[35] - 变动前股份总数637245222股,变动后为641670201股[35] 资金与财务影响 - 截至2024年11月18日收到认购款16682170.83元,计入股本4424979元,计入资本公积12257191.83元[37] -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由637245222元变更为641670201元[37] - 行权后总股本增加,将影响和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40]
神雾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2024-11-18 09:49
股份情况 - 武汉璟晖持7600万股,占总股本11.93%,已全部质押和冻结[2][3][5] - 被冻结起始日2024年11月14日,到期日2027年11月13日[3] - 2024年1月22日质押给武汉天泰悦[4] 其他事项 - 上海鲲洋申请查封武汉璟晖82889949.62元财产[3] - 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6]
神雾节能: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1-18 09:44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6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近日收到江 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本院")送达的《民事 判决书》(2022)苏 01 民初 4076 号、(2022)苏 01 民初 2786 号。根据《民 事判决书》显示,南京中院对李家华、曹晔等 16 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现将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上述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涉及投资 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民事判决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