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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000810)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8]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7]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7]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9] - 年内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9][10]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0]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作次年计算基数[10]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8] - 买入或卖出后六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8]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应次日报告,董秘统一申报并公告[15] - 公告内容含上年末持股、变动信息等[15] - 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16] - 证监和深交所视情节处分违规董事、高管[18] - 持股5%以上违规买卖,证监依《证券法》处罚[18] 其他规定 - 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6]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0]
创维数字(0008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公司治理 - 制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完善治理机制[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委员按要求履职并参加监管培训[5][2] - 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安排[3]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4] - 审阅财务报表形成意见[5][6] - 对年度财务报表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7] - 提交审计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决议[8] 沟通与保密 - 财务总监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沟通[9]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0]
创维数字(000810)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业务基础与交易限制 -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经营为基础,规避汇率、利率风险[6] - 只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6] 业务管理与审议 - 财务部经办,内部审计部审计监督[8]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超规定需履行审议程序[8][9] 交易期限与关联交易 - 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金额不超额度[9] - 与关联人交易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9] 审查与披露 - 审计部每季度审查业务情况[11] - 亏损达规定应及时披露[14] 档案保管 - 交易业务相关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8]
创维数字(00081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内部控制目标 - 遵守法规实现战略、提高经营效益效率、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4][7] 内部控制涵盖环节 - 涵盖采购与付款、存货等所有营运环节[9] 管理制度建设 - 建立印章使用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9] -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担保权限、审批等内容[19] -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重大投资行为[26] 子公司管理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等[9][12] 关联交易控制 - 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5] - 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审慎判断关联交易[18]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需回避表决[16]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 发生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17][18] 对外担保控制 - 遵循相关原则和规定[18] 募集资金管理 - 专户存储,按招股书用途使用并跟踪进度[23]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3] 投资管理 - 衍生产品投资应限定投资规模[26]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6]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29] - 重大信息执行严格内部保密制度,泄漏需报告披露[29]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内部重大信息,必要时提请披露[30] - 董事会秘书跟踪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并披露[30] 内部审计与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3] - 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各部门配合检查[33] - 检查内控运行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审计委员会[33] - 董事会依据内审报告形成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33] - 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时就财务报告内控情况出具评价意见[34] - 若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有异议,董事会需专项说明[34] 考核与责任追究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4] 报告报送与资料保存 -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自评报告和注会意见[35] - 内审部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遵守档案管理规定[3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创维数字(0008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会计专业人士需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出席应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需六十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21]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应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21] 资料与记录保存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工作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9] 其他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申请延期[24]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披露[2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执行、解释[28]
创维数字(00081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5]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权数按对应应选人数计算[5] - 可集中行使表决权,投选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7] 选票有效性及当选规则 - 选票投票权总数未超合法拥有数目则有效[7] - 当选董事最低有效投票权数应达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7] - 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7]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票数相等致董事超员,需再次选举[8] - 一次投票未选足类别董事,需再次投票或下次补选[8] 结果确定与细则执行 - 由股东会计票确定当选董事,主持人公布名单[9]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9]
创维数字(000810) -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4] 信息报告内容 - 内部报告信息含年度、半年度及季度报告等[4][5] - 重大诉讼等金额占比及超1000万需报告[5]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需报告[7] 报告要求 - 责任人24小时内报告信息及资料[7] - 责任人对未披露信息保密[9] 责任追究 - 责任人失职造成影响或损失将受处分并担责[8] 制度管理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和解释[12]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13] 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人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5]
创维数字(0008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2025 年 10 月修订)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或者变更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 就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常 务副总经理、副 ...
创维数字(000810)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创维数字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 理,加强本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 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 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 本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 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 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 ...
创维数字(0008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5:18
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与机构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业务主管[7] - 投资者关系职能机构职责有分析研究等十一项[7][8]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等[11] 信息披露与沟通规则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重大信息[11] - 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需注意其是否服务竞争公司[13] - 选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信息须第一时间公布[22]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5] - 可在网站设专栏披露更新信息,避免刊登传媒及分析师报告[8][16] - 可开设论坛、设公开电子信箱交流,及时更新网站[18] 投资者活动安排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进行,有条件可网上直播[18] - 可事先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答复,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并公布记录[18][20] 其他规定 - 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股东会自愿性信息尽快公布[15]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在定期报告公布号码[20]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并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