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0008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创维数字创维数字(SZ:000810)2025-10-24 15:18

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与机构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业务主管[7] - 投资者关系职能机构职责有分析研究等十一项[7][8]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等[11] 信息披露与沟通规则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正式披露重大信息[11] - 聘用投资者关系顾问需注意其是否服务竞争公司[13] - 选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信息须第一时间公布[22]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5] - 可在网站设专栏披露更新信息,避免刊登传媒及分析师报告[8][16] - 可开设论坛、设公开电子信箱交流,及时更新网站[18] 投资者活动安排 - 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进行,有条件可网上直播[18] - 可事先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答复,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并公布记录[18][20] 其他规定 - 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股东会自愿性信息尽快公布[15]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在定期报告公布号码[20]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并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