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000711)
搜索文档
*ST京蓝: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4-03 09:17
公司治理 -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2]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 [2]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劳动关系解除丧失资格,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被注销 [2] - 注销依据为《京蓝科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认为程序合法合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独立董事林开涛、张学、刘巍一致同意该议案 [2][3]
*ST京蓝: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4-03 09: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 -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劳动关系解除被取消资格,对应股票期权将被注销 [6] - 注销依据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离职情形下期权处理的规定 [6] - 本次注销已通过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获得薪酬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监事会核查通过 [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注销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定 [4][5] - 律师事务所确认注销原因、数量及审批流程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条款 [6] - 公司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6] 文件签署与责任声明 - 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经办律师为靳明明、向尚,事务所负责人为孔鑫 [7] - 律师事务所声明其核查过程遵循行业规范,文件引用需避免歧义 [3]
*ST京蓝(000711) -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4-03 09:0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注销2024年部分股票期权,数量100万份[3] - 注销后激励对象调为49人,期权调为21,895万份[3] - 2024年5月21日确定授予日,授予21,995万份[7] - 7月11日完成授予登记[8] 其他情况 - 注销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10] - 监事会和法律意见书认为注销合法合规[11][12]
*ST京蓝(000711) -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3 09:0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5 层 100004 12-15thFloor,ChinaWorldOffice2,No.1JianguomenwaiAvenue,Beijing100004,China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Tel:+861065637181 传真 Fax:+861065693838 电邮 Email: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www.tongshang.com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商"或"本所")接受京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 ...
*ST京蓝(000711) -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4-03 09:02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在对有关情况 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意 见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3 人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京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
*ST京蓝(000711) -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4-03 09: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殷海鸣先生因被聘任为公司副总裁,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为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保障公司合规治理,殷海鸣先生辞去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殷海鸣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副总裁。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2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刘巍先生 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巍先生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之附件内容(公告编号: 2025-0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特此公告。 ...
*ST京蓝(000711) -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2025-04-03 09:00
2025年4月3日 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3 人因劳 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事项。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ST京蓝(000711)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3 09:00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2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 13: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位,实到监事 3 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 3 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平女士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 ...
*ST京蓝(000711)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3 09:00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5-02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 11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位,实到董事 7 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7 位。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黎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附件: 刘巍先生个人简历 刘巍:男,1969 ...
*ST京蓝: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3-26 11:17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2025年3月1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刊登日期距会议召开日达15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召开,董事长马黎阳因公务缺席,由董事韩志权主持,会议时间、地点及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3] -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时段开放,其中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含代理人)2名,代表表决权股份152,400股(占比0.0053%),网络投票有效股东378名,代表表决权股份163,575,363股(占比5.7255%),合计中小股东持股比例未披露[4]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及出席人员(含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4][5] 表决程序与决议结果 - 议案表决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未出现修改或新增议案情形[5] - 唯一审议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含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均回避表决[5]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但具体数据未披露[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定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决议法律效力有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