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00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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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27 10:07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70名,代表股份349,338,827股,占比58.6789%[10] - 现场出席1名,代表股份347,740,145股,占比58.4103%[11] - 网络投票169名,代表股份1,598,682股,占比0.2685%[12] 议案表决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意349,099,327股,占比99.9314%[20]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同意348,968,627股,占比99.8940%[21] - 所有股东表决同意349,099,527股,占比99.9315%[23] 会议其他信息 - 2024年9月27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7][8] - 审议三项议案[17]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4]
金岭矿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27 10:0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9月27日14:30召开现场会议,9:15 - 15:00网络投票[2] - 170人出席,代表349,338,827股,占比58.6789%[3] 议案表决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同意349,099,327股,占比99.9314%[5]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348,968,627股,占比99.8940%[5]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349,099,527股,占比99.931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同意1,359,182股,占比85.0189%[5]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228,482股,占比76.8434%[6]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1,359,382股,占比85.0314%[7]
金岭矿业: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4-09-23 10:25
分红方案 - 以595,340,2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20元,共派11,906,804.60元[2] - 2024年半年度分红,范围为9月27日登记在册股东[4] - QFII等每10股派0.18元[4] 流程安排 - 2024年5月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1] - 8月22日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 - 股权登记日9月27日,除权除息日9月30日[5] 派发方式 - A股股东红利9月30日划入账户,山东金岭铁矿自行派发[7] 税收政策 - 个人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公司暂不扣缴[4] - 香港投资者基金份额红利税按10%征收[4]
金岭矿业(000655) - 金岭矿业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9-12 09:05
企业管理与应对策略 - 铁矿石价格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压力,公司通过内部变革,确立"划小核算单元"管理工具,推进全公司向经营利润中心转变,优化生产工艺,实施精准配矿,加强成本管控,提升效率 [2] - 公司以"划小核算单元"为管理工具,全面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优化生产工艺,实施精准配矿,提升设备运行效率,创新工作举措,实施人力资源优化变革,全面压降各项成本费用,提升产品盈利水平 [3] 研发投入与技术发展 - 公司上半年在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技术上的研发投入占总研发投入百分之四十左右,主要着重于高品位极破碎铁矿石安全高效开采研究,推进科技进步与装备更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 [2] 市场竞争与地位 - 从全球铁矿石行业来看,呈现寡头垄断竞争格局,国内矿山规模普遍较小,主要服务于周边钢铁企业,矿山企业之间竞争较弱。公司是国内以铁矿石采选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具有优质铁矿石资源,主要产品铁精粉获得国家同类产品唯一"金质奖章" [3] 成本控制与利润提升 - 公司通过"划小核算单元"管理工具,全面推进降本增效工作,优化生产工艺,实施精准配矿,提升设备运行效率,创新工作举措,实施人力资源优化变革,全面压降各项成本费用,提升产品盈利水平 [3] 环保法规与合规经营 -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3] 国际合作 - 公司目前尚无国际合作业务 [3]
金岭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24-09-11 10:2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9月4日发通知,9月11日10:00通讯召开[1] - 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8名[1]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获全票通过,含修订《公司章程》等[2][3][5][6][7] - 第1 - 3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5][7]
金岭矿业:公司章程
2024-09-11 10: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89年4月首次发行150万人民币普通股,1996年1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95,340,230元,股份总数为595,340,230股,全部为普通股[7][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情形及决议要求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有规定[15][16] - 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有比例要求[28][29]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请求等有流程规定[30][34] - 股东会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等有规定[38]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通过比例不同[48] - 选举两名以上董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等职,有职工代表[68] - 董事任期3年,履职及辞职有规定[61][65] - 董事会审议交易等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要求[7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6] 财务与报告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9] - 公司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有规定[89]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及不同阶段分红比例有规定[91][93]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99] - 公司合并等事项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有规定[107][108]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0]
金岭矿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2024-09-11 10:21
委托理财资金 - 用闲置自有资金,暂闲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5] 投资范围与收益 - 投向保本、低风险短期产品,不投高风险领域,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5] 审议标准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经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五千万提交股东会[8] 日常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流程确保职责分离[10][12] 信息披露 - 委托理财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报告和披露义务[15]
金岭矿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1 10:2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27日14:3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7日[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3日[3] 会议审议 - 第1、2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第3项为普通议案[5] 登记与投票 - 登记时间为9月26日8:00 - 17:00、9月27日8:00 - 11:30[8] - 投票代码为"360655",简称为"金岭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27日9:15 - 9:25等时段[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月27日9:15开始,15:00结束[18]
金岭矿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9-11 10:18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聘任大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审计机构为大华[1] - 2024年9月11日董事会通过变更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5][16] 大信情况 - 2023年末合伙人160人,注会971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超500人[3] - 2023年业务总收入15.89亿,审计收入13.80亿,证券业务收入4.50亿[3]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4家,年报审计收费2.41亿[3] - 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5621.97万,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4亿[4]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等[5] 审计费用 - 本期审计费用57万,较上期减少33万,同比降36.67%[10] 大华情况 - 大华连续3年为公司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11]
金岭矿业: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9-11 10:1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1]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批准[2]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批准[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批准[2]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除规定事项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 关联交易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修订生效 - 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