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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集团(0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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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茂(000627) - 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
2025-08-08 15:00
终止上市安排 - 公司拟8月14日开始停牌,可在股东会决议后1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3] - 2025年8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主动终止股票上市议案[6] - 主动终止上市需经股东会相关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拟撤回A股上市,终止后转退市板块转让[4][5] - 若股东会未通过议案,股票自决议公告日起复牌[3] 现金选择权 - 行权价格为1.60元/股[1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16] - 荆门市维拓宏程预计为不超16.29亿股提供现金选择权[19][20] - 若股东会未通过议案,股东不能获现金选择权[2][15][30] - 申报时股价高于行权价,股东申报或受损[25][26] 其他 - 公司终止上市后保持经营稳定,无重组和重新上市时间计划[21] - 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顾问[27] - 财务顾问认为终止上市符合规定,有利股东利益[28] - 法律顾问认为方式及方案符合规定,待股东会通过和深交所决定[29] - 公司拟业务结构调整,议案未通过或损中小股东利益[30]
*ST天茂(000627) - 董事会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5-08-08 15:00
表决权征集 - 线上征集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15至8月21日15:00,线下为8月14日至21日9:30 - 17:00[3][8][9] - 征集对象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15:00在册全体A股股东[7] - 确权日为2025年8月13日[10] 征集议案 - 《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4] 程序要求 - 线上需登录网络征集平台注册并上传材料,线下股东填妥委托书并提交文件[14][15][16][17][18][19][21] - 文件应在2025年8月21日17:00前送达[16][17][18][19][21] 其他要点 - 征集无偿,股东撤销委托应在行使表决权前,重复委托以最后一次为准[22][23] - 股东应在委托书明确投赞成票,委托董事会可在8月25日前撤回[24][28] - 受托人联系电话、邮箱和地址公布[30]
*ST天茂(00062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08 15:0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8月25日14:30起[3] - 网络投票8月25日9:15 - 15:00[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8月25日多个时段[16] 股权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3] 审议议案 - 审议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修订章程等议案[4] 投票规则 - 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其他 - 董事会征集表决权,登记时间8月20日[8][9] - 普通股投票代码"360627",简称"天茂投票"[15] - 公告发布于2025年8月8日[13]
*ST天茂(000627) -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5-08-08 15:00
业绩总结 - 无 用户数据 - 无 未来展望 - 公司拟终止股票在深交所上市后转入退市板块转让[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无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无 其他新策略 - 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议案[1]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
*ST天茂(000627)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8 15:00
会议信息 - 天茂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3]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聘请代办机构及股份托管转让、修订章程及议事规则、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等议案[4][7][9][11]
*ST天茂: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股票复牌
证券时报网· 2025-08-08 14:57
*ST天茂主动退市及转板计划 - 公司拟通过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在深交所的上市交易 [1] - 股票终止上市后将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 [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1]
*ST天茂:拟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深交所的上市交易 股票8月11日复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8 14:57
公司公告 - *ST天茂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主动终止上市议案 [1] - 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撤回A股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1] - 终止上市后计划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 [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8月11日复牌 [1]
*ST天茂(00062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上网)
2025-08-08 14:47
公司基本信息 - 天茂集团成立于1993年11月18日[1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4,062.9165万元[12] 终止上市相关 - 2025年8月8日董事会通过主动终止上市议案[27] - 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7] - 须经股东会特定表决通过并取得深交所决定[27][29] 现金选择权 - 行权价格为1.60元/股[2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可调整)[23] - 维拓宏程预计为不超1,629,376,288股提供[26] 股东持股 - 新理益等持有公司3,274,762,877股股份[26]
*ST天茂(0006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08 14:46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特定股份收购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五日,经各董事同意可豁免[10][1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4]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审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6][7] 董事相关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0] - 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10] 董事会职责权限 - 设立审计、决策与咨询等专门委员会,各有职责[3] - 公司重大事项提请审议,超股东会授权范围提交股东会[15]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6] - 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报表净资产值百分之十以下的投资(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除外)、对外担保事项有权决定[16] - 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报表净资产值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有权决定[16] - 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前提下,有权决定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16] - 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报表净资产值百分之二十以下的资产处置权有权决定[16]
*ST天茂(000627) - 天茂集团公司章程(202508)
2025-08-08 14: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0月25日获批发行1112.2万股普通股,11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04,139,165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162.2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904,139,165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2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否则股东可起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起诉[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9] 股东会相关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6]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7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79] - 公司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7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83]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8] 董事会相关规则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为一人[102] - 董事会决定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03] - 董事会有权决定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报表净资产值10%以下的投资事项等[105] - 董事会决定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需在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的前提下[106]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06] - 董事长有权决定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报表净资产值5%以下的投资事项等[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情形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9]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经各董事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10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9]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公司股利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优先现金分红[152]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160]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63] - 股东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等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6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1]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78][179] - 公司解聘或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允许其陈述意见[17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9][191][192] - 债权人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0][19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9]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9]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9][200] - 清算组负责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等多项职权[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