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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茂(00062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天茂集团天茂集团(SZ:000627)2025-08-08 15:01

股份回购 - 2024年公司决定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34元/股[1] - 2025年4月30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首次回购36490000股,占总股本0.7386%,成交总金额99982600元[2] - 2025年5月15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总股本由4940629165股变更为4904139165股[2] 公司章程修订 - 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等内容[6] - 规定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6]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总经理等[6] - 规定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每股发行条件、价格相同[6] - 公司发行的为面额股[6] 股份发行与转让限制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162.2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向飞机制造厂等分别发行不同数量股份[7]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总数均为4940629165股,均为普通股[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5]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16]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股东依法享有请求召开股东会等多项权利[1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7]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有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16][28][32][33]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等事项[14][1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4] 董事、监事与高管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案提出独立董事等候选人[23] - 股东会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26]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3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2] - 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选择不进行利润分配[42]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4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