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0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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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000603) - 分红管理制度
2025-11-28 10:1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 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 1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 ...
盛达资源(000603) - 公司章程
2025-11-28 1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1日获批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含112.5万股内部职工股,8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689,969,346元[8] - 1994年6月设立时发行股份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89,969,346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诉讼[24][25]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5]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5]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1]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且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最近3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的30%[10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3] 信息披露与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13] - 公司公告和信息披露媒体为符合规定的报刊和巨潮资讯网[11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2]
盛达资源(0006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8 10:17
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选聘条件与方式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多项条件并采用合适选聘方式[3][5] 评价要素与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内容[8]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及原因[9] -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聘期内可合理调整[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改聘情形与处理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六种情形[11]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2] 解聘与辞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事务所陈述意见[12] - 事务所辞聘应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2] 特定情形处理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应提议召开股东会选聘新事务所[12] 信息披露 - 公司变更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等[12]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14]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方式[14]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4] 提案规定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4] 职责分工 -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并履行多项职责[4]
盛达资源(000603)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1-28 10:1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 1 名会 计专业人士。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
盛达资源(000603)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8 10:1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 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证券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 ...
盛达资源(00060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1-28 10:17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代码为"360603",简称为"盛达投票"[8]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结束[10] 股东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8] 流程要求 - 股东会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事项[6] - 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并录入投票信息[6]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6]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6] 投票规则 - 表决权数量为名下账户同类别股份总和[13] - 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7]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21] - 未尽事宜依规定和章程执行[21] - 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1]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1]
盛达资源(00060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8 10:1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实现审 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制度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及所属 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 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实 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 ...
盛达资源(00060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1-28 10:17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6] 责任与清偿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0] - 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需满足规定[11] 违规处理 - 董事等协助占用资金,公司视情节处分并索赔[14] - 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14]
盛达资源(0006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10:17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 表决规则 - 关联委员讨论相关议题应回避,非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非关联委员出席不足1/2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3] 方案审批 - 股权激励等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7] 其他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等[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盛达资源(0006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8 10:1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的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