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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0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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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许力先)
2024-04-18 12:02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4-018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许力先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万向钱潮股份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 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如适用),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 其他关系。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 ...
万向钱潮: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8 12:02
| | | | | | | 实施日期 | | --- | --- | --- | --- | --- | --- | --- | | 万 | 向 钱 | 潮 | 股 | 份 | 公 司 | 文件编号 | |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版本号 | | | | | | | | 修改水平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程序,确保独立董 事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万向钱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12:02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的合理安排,是在公平、 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商业交易行为。鉴于本次交易已实 施完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对公司造成损失,亦未对 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4-012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5 人,实参会监事 5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鲁伟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 ...
万向钱潮: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8 12:02
| 实施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件编号 | 万 | 向 | 钱 | 潮 | 股 | 份 | 公 | 司 | | 版本号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 | | | | 修改水平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 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交易时应视具体情况依照《上市规则》等规定判断交易所涉及的各方 是否为公司的关联人、有关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适用的决策程序及披露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
万向钱潮: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04-18 12:0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销售产品、商品预计合同签订金额128,850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24,367.89万元,上年发生额99,488.21万元[6] - 2024年度采购动力、原材料预计合同签订金额4,721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146.06万元,上年发生额2,065.66万元[6] - 2023年销售产品、商品实际发生额99,488.21万元,预计金额86,500万元[8] - 2023年采购动力、原材料实际发生额2,065.66万元,预计金额3,000万元[8] 关联交易数据 - 2023年与进出口公司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实际发生额746.65万元,预计1,500万元,差异 -50.22%[7] - 2023年与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LLC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实际发生额32,407.83万元,预计42,000万元,差异 -22.84%[8] - 2023年与尼亚普科(上海)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实际发生额25,644.06万元,预计28,000万元,差异 -8.41%[8] - 2023年普星聚能采购动力实际发生额669.57万元,预计1,000万元,差异 -33.04%[8] - 2023年Neapco Europe GmbH采购原材料实际发生额1,396.09万元,预计2,000万元,差异 -30.20%[8] 关联方财务数据 - 2023年进出口公司资产总额14343.36万元、净资产5839.66万元、营业收入14194.82万元、净利润428.62万元[12] - 2023年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LLC资产总额76941.00万美元、净资产75883.00万美元、营业收入25935.00万美元、净利润7846.00万美元[12] - 2023年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资产总额1104.00万欧元、净资产601.00万欧元、营业收入1538.00万欧元、净利润174.00万欧元[12] - 2023年尼亚普科(上海)资产总额19886.15万元、净资产4182.96万元、营业收入30829.67万元、净利润873.44万元[12] - 2023年R&S AUTOMOTIVE, INC.资产总额2283.00万美元、净资产696.00万美元、营业收入258.00万美元、净利润20.00万美元[12] - 2023年普星聚能资产总额806683.88万元、净资产356947.87万元、营业收入1293.20万元、净利润19190.60万元[12] - 2023年Neapco Europe GmbH资产总额6851.09万美元、净资产2369.57万美元、营业收入8871.64万美元、净利润594.87万美元[12] 其他要点 - 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普星聚能注册资本350,000万元,尼亚普科(上海)注册资本150万美元[10] - 公司与多家关联方签订销售、采购、合作协议,付款期限有60天和90天不等[15][16][17] - 关联交易可降低运营成本,稳定经营,提升股东价值和经营业绩,不影响公司独立性[18]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19][20]
万向钱潮: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8 12:02
实施日期 文件编号 版本号 修改水平 第一章 总则 万 向 钱 潮 股 份 公 司 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 有效监督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 织等工 ...
万向钱潮:2.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2024-04-16 12:17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 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 股股票,证券简称:万向钱潮,证券代码:000559)自 2024 年 4 月 1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证券代码:000559 证券简称:万向钱潮 公告编号:2024-010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5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 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 证券将及时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 ...
万向钱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2 11:5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楼、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万 向钱潮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 ...
万向钱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2 11:48
股票简称:万向钱潮 股票代码:000559 编号:2024-008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总部万向多功 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潘文标副董事长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 1 - 章程及其他有 ...
万向钱潮:万向钱潮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4-12 11:48
激励计划 - 2024年3月26日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3月27日[3] - 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4] - 19名激励对象自查期有股票交易行为但未利用内幕信息[6]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