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0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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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8 12:4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2] - 需具备职业道德等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 - 有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5] 离职与聘任 - 离职应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6]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职责与保障 - 负责公司与交易所联络、信息披露等职责[9]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11] 培训与生效 - 秘书及代表需参加资格和后续培训[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7]
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8 12:46
人员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情况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股份变动规定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 特定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10]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1] 减持计划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股份买卖限制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确保亲属不内幕交易[13] - 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4] 其他规定 - 股份变动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 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定期报告披露董高买卖股份情况[14] - 制度按国家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审议通过后执行[16]
华塑控股(000509)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8 12:46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近三年年均30%,本次占比最低20%[4]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投资,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投资,占比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投资,占比最低20%[7] - 发展阶段难分但有重大投资,占比最低20%[8] 重大投资界定 - 一年内购资产超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或单项超净资产10%,对外投资超净资产10%及以上[8] 政策审议与规划 -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政策须2/3以上表决通过[12] - 公司每三年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0] 特殊情况披露 - 年度盈利不提预案或近三年累计低于年均30%,应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18]
华塑控股(000509)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8 12:46
投资审议披露标准 - 项目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3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5] 理财与投资额度审议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人民币,还需股东会审议[11] 衍生品相关审议披露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价值变动加总,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人民币,需及时披露[13] 投资管理与决策 - 公司项目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决策机构[14]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收回投资[16]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自身资金不足等情况转让投资[17] - 项目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等须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董事长同意[17] 其他制度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行统一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不得投资清单内项目[2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7]
华塑控股(0005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8 12:46
重大信息报告主体 - 控股股东等获悉重大信息需向董事会和董秘报告[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8]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8] 公司需关注情形 - 公司面临重大亏损、重大债务等重大风险需关注[12] - 公司变更名称、经营方针等特定情形需关注[13]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报告[13] 信息报告时间要求 - 全资子公司等信息组织负责人变更需在变更后二日内报董秘[18] - 各部门每周检查确认是否有重大信息发生[18]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交付期限三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此后每三十日报告进展[20][21]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7] 信息披露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向公众信息披露,董秘是执行人[17] - 各部门等是信息披露协办部门,负责人是信息提供责任人[17] - 报告人负责信息收集等并向董秘报告提交资料[18] - 董秘负责收集信息、制作文件、对外披露及沟通联络[15] - 高管对报告人负有督促义务[16]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4]
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8 12:46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选举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职责与决策 - 职责是研究建议公司长期战略并检查实施情况[6]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0]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工作[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13]
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18 12:46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定与审议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等[4]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薪酬构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6] 其他薪酬规定 - 公司可对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7] - 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9] 薪酬调整与实施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公司经营业绩等多项因素[1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8 12:46
股票买卖制度 - 适用于董高、证代及密切家庭成员事前报备管理[2] - 董秘负责报备及披露检查[3]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5] - 减持计划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2] - 完成或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 买卖流程 - 买卖前3日书面通知董秘[7] - 董秘核查信息及重大事项[3] - 董秘买卖由董事长确认[10] - 董秘制止则不得实施计划[11] 制度制订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实行[4]
华塑控股(0005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6-18 12:46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6] - 可通过多种方式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6] 活动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7]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便于参与方式并提前公告[7][9] - 特定情形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举行业绩说明会[8]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信息发布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或冲突[12] - 信息发布及回复需审核,专人拟定董秘审核后回复[13] - 在符合条件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应披露信息第一时间公布[13]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管,董办负责事务[15] - 董办履行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15] - 董办对员工进行知识培训,重大活动专门培训[16]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等素质[17] 其他规定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17] - 建立档案制度,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7][18]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0]
华塑控股(0005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6-18 12: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0] 职责与任期 - 负责董事和高管人选等选择并提建议[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其他 - 研究董事等当选条件决议备案并提交董事会[8]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