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000401)
搜索文档
冀东水泥(000401)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13:41
上市公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 | 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 | 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 | | 2025年半年度往来资金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往 来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 的利息(如有) | 计发生金额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 | | | | | ...
冀东水泥(000401)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8-27 13:39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6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7日 14:00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刘宇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53人,代表股份1,753,127,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513%。 (1)出席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1,681,156,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43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0人,代表股份71,970,808股 ...
冀东水泥(000401)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7 13:36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6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 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唐山冀东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 ...
冀东水泥(000401) - 关于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公告
2025-08-27 13: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含30亿元)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并分别于2020年3月19日和2020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 告。 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于2022年8 月26日完成发行,实际发行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2.84%,债券 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完成了本期债券兑付工作,共计支付本金 100,000万元,利息2,840万元。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7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第 ...
冀东水泥(000401)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7 13:34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应冀东水泥要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唐 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冀东水泥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核查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 经见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 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宇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 ...
冀东水泥: 关于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3:16
中期票据发行与兑付 - 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中期票据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1] -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实际发行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 发行利率2.84% 期限3年 [1]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完成本期债券兑付 支付本金10亿元 [1]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 [1]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保证 [1]
冀东水泥(0004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 的 2/3 时; 第一条 为了维护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
冀东水泥(0004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制度审议与施行 - 办法经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 重大事项报告 - 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主体需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并告知暂缓、豁免情形[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秘管理协调,董事会工作部门具体执行[7] - 确定拟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后需登记,涉商业秘密还需额外登记部分事项[7][8]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登记与报送 - 涉及国家秘密豁免登记按附件2填写,报注册地证监局,不向深交所报送[9] - 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登记按附件3、4填写,恢复披露时按附件4更新[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9] 知情人管理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知情人应控制范围,相关知情人要登记并保密[10] 登记事项情况 - 存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豁免及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18][20][23] - 三类登记事项披露方式包括豁免或暂缓披露临时、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等[18][20][23] - 三类登记事项信息所属文件有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18][20][23] - 三类登记事项均涉及内部审核程序[18][20][23]
冀东水泥(00040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5月22日首次发行6000万人民币普通股,6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58215011亿元[6]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3.236亿股,发起人冀东发展集团认购3.02亿股[13] -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26.58215011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18] - 用于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用于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查账需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诉讼[27]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书面报告[29]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一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36][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6]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4]
冀东水泥(0004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5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于2025年8月27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1] 董事会决策权限 - 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的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由董事会决定[5] - 单项金额超3亿元的一般交易事项,超6亿元的公司内部技改技措基建项目由董事会决定[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自然年度累计价值金额在500万元 - 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董事会决定[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董事会组成与会议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1人[9] - 董事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由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共同参加的战略研讨或评估会[9]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况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3] - 董事会秘书室收到书面提议后应在两日内报告董事长并提交合规性审查意见[1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召开日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需征得全体董事认可[15] - 应取得独立董事事前同意的提案,须在会议召开两日前送达独立董事[19]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6]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需载明相关事项并签名或盖章[26] - 董事会提案类型包括报告类、通知类、规划类等8种[21] - 适格提案由董事会秘书制作成规范会议文件分送各董事及列席人员[19] -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也可采用通讯方式或两者结合[26]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8] 董事会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回避,回避后不足3人时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出暂缓表决,会议应暂缓,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4] - 董事会决议应以书面记载,董事签字并对决议负责,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表明异议可免责[34] - 董事会通讯决议需确保议案送达董事,董事签署回执,超时限未表明意见视为弃权[35] -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起草,包含会议相关信息、表决结果等内容[3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信息、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3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室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保密要求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保密,非经批准不得带离文件、查阅记录、录音录像等[42]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44]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4]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44]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相关建议[44]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4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相关建议[46]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46]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由董事组成,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订或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