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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微电(68868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3 11:01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4]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并保障公平公正[5]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等发布含评价要素的选聘文件[6] - 选聘一般程序含财务准备等[6]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4] - 可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情况[7] - 应关注多种需关注的情形[18][19] 评价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披露相关情况[9] 改聘与续聘 - 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1] - 续聘时审计委评价为否定性意见应改聘[9] 人员轮换与资料保存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特定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时间要求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审计委[13]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银河微电(68868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13 11:0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减持计划规定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0]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0]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2] - 违反制度的董事和高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可给予内部处罚[19]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和期间向董秘申报更新个人信息[15] - 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适用规范不一致时,以适用规范规定为准[21]
银河微电(6886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13 11:01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原则与形式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遵循按劳分配等五项原则[5] -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由股东会审议批准[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发年度奖金[7] 薪酬计算与审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7]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9] 薪酬管理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9] - 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时可变更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公司可降薪或不发薪酬,保留追责权利[9]
银河微电(6886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1:01
董事会权限与交易 - 董事会审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交易行为[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交易须董事会审议披露[8][9] 担保与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种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7] 董事会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5] 提案与决议 - 定期会议提案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6] - 临时会议提案等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更多要求从规定[26]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1]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公司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3] 其他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3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6] - 本规则由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3日制定[37]
银河微电(68868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13 11:01
内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内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二人[4]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审部计划和报告[5]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5] - 内审部每季度向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和问题[7] - 内审部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内审部每季度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8] - 内审部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审计程序与整改 - 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含确定重点等步骤[11][13] - 内审部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16] 评价与披露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6] - 公司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控鉴证报告[17] - 公司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18] 制度执行与奖惩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18]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8] - 内审部可建议表扬奖励或处罚相关部门个人[20] 其他 - 审计人员违规依法处分[23] - 内审部负责制度解释修订[2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4] - 制度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2025年10月13日发布[25]
银河微电(688689) - 公司章程
2025-10-13 11:01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月 | | |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由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常州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11793325883H。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10 万股,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银河微电(6886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3 11:01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 施。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章 总则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 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及《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二条 ...
银河微电(6886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13 11:01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 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公司章程指定 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 ...
银河微电(68868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13 10:46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常州银 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银河微电(6886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13 10:46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 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 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权限划分为: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等形式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依据其性质和目的,分为以下三类: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公司以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或战略协同为目的,持有 时间超过一年,并通过出资新设、增资、并购等方式获得其他企业股权的行为。 (二)项目投资:指公司为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开拓新市场等经 营性目的,进行的资源投入且通常不设立独立法人实体的重要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