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元琛科技(688659)
icon
搜索文档
元琛科技:元琛科技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023-10-30 09:46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 ...
元琛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09:46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利女士主持, 公司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 害公 ...
元琛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30 09:46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柏悦中心 5 层 邮编:230041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815 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法律意见书 (2022)承义法字第 00144-4 号 致: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或"公司")签订的《聘请律师协议》之约定, 指派司慧、张亘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作为元琛科技 2022 年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专项法律顾问。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
元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09:46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 议通知,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辉先生主 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 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公司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05.20 万股全部作废。公司独 ...
元琛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30 09:46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证券代码:68865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 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之 3 / 9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0 月 | (二)咨询方式 9 | | --- | 一、释义 | 元琛科技、本公司、 | 指 |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上市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 | | 限制性股票 | |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 | |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元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09:46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作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 ...
元琛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5 09:28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承义法字第 00254 号 致: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元琛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的委托,指派张亘、司慧律师(以 下简称"本律师")就元琛科技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元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安徽元 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 大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元琛科技股东和授权代表共 2 名,持有元琛科技 7 ...
元琛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5 09: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 琛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72,033,12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72,033,12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45.0207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
元琛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9-11 09:16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9 月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 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 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 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 ...
元琛科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9-11 09:1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元琛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 | | | 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 | | | 制定了相应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了保 | | | | 荐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 | | |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 | | 期间的权利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