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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6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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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元琛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9-09 07:36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证券代码:688659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 分次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 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7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 万股的2.9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权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1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 ...
元琛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09-06 09:50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柏悦中心 5 层 邮编:230041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815 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246 号 致: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或"公司")签订的《聘请律师协议》之约定, 指派司慧、张亘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作为元琛科技 2024 年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专项法律顾问。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
元琛科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9-06 09:5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市场监督管理 局的要求修改了经营范围的相关表述,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新材料(包含过滤材料、脱硝催化材料及 PTFE 微粉等)研发、制 造与销售;新材料性能检测及大气、土壤、水等环境检测;绿色循环业务资源综 合利用及危废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检测及评价;I 类医疗器械、II 类医疗器械、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防护口罩、熔喷布、无纺布、日化用品、卫生 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含网上);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软件开发 ...
元琛科技:元琛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9-06 09:50
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47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000.00万股的2.94%[2][6] - 激励对象不超76人,占2023年底员工总数510人的14.90%[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12] - 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比例50%[14] - 授予价格每股3.78元[18]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等获授181.00万股,占授予总数38.51%,占股本总额1.13%[10] - 其他核心骨干获授289.00万股,占授予总数61.49%,占股本总额1.81%[1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收目标值5.76亿元,触发值5.35亿元;净利润目标值1500万元,触发值1350万元[23] - 2025年营收目标值6.34亿元,触发值5.71亿元;净利润目标值2000万元,触发值1800万元[23] 归属比例规则 - 业绩完成度达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部分达标90%;不达标0%[23] - 个人绩效考核良好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合格80%;不合格0%[24] 审议与实施条件 - 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 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公告,否则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29]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等调整授予/归属数量公式[31][32] - 资本公积转增等调整授予价格公式[32][33][34] 费用与模型 - 授予470.00万股需摊销总费用661.36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65.16万元、385.61万元、110.59万元[36] - 公司用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35]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财报或内控被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激励计划终止[43] - 上市后36个月内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43] - 公司控制权变更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由股东大会决定计划是否变更[43]
元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6 09:50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 日以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 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9 月 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辉先 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 ...
元琛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9-06 09:50
激励计划主体与对象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3] 流程安排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3] 合规情况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规[3]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4] 计划结果 - 实施2024年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4] -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
元琛科技:元琛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4-09-06 09:50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利成,其基本情况如下: 杨利成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2009 年至今任职于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 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 ...
元琛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6 09:5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 日以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2024 年 9 月 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 利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
元琛科技:元琛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9-06 09:5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 新创造活力,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 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