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68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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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6883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5]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5] 人员处理期限 - 董事补选应在60日内完成[5] - 特定情形下解除职务应在30日内完成[6] - 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应在30日内完成[6] 离任后要求 - 办妥移交手续[10]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有效[12] - 2个交易日内委托更新个人信息[12] 股份减持限制 - 离职6个月内不得减持[13]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3][14]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赛科希德(6883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0-29 08:19
文件编号:SUC/DD-02 版本:A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董秘、董办 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 业机构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 ...
赛科希德(6883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08:19
编号:SUC/XP-02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 书和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负 ...
赛科希德(6883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属知情人[6] 管理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董秘负责登记报送[10]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记载各环节进展[18] 报送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向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9]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和备忘录[22]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22]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32]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内幕信息部门内流转需部门负责人同意[26] - 对外提供需多部门负责人和董秘审核批准[26]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9] 其他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6]
赛科希德(6883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6]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26]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7]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股东会、说明会等多方式沟通[7] 信息披露 - 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9] 联系方式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在定期报告公布,变更及时公布[10] 平台运营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并及时回复[11] 调研与会议 - 视情况安排投资者来访调研,做好信息隔离并形成书面记录[12]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4]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等说明会[15] 说明会安排 - 拟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平台召开说明会,需提前10个交易日联系[18] 活动记录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3]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23]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项素质和技能[27][29] 培训与档案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29]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31] - 投资者关系活动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5]
赛科希德(6883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08:19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9]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出席会议[10]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0] 细则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4]
赛科希德(68833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编号:SUC/JY-01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股权投资(含对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投 资、委托理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委托贷款等行为。 其中股权投资 包括新设公司及对现有公司增资,项目投资的常见形式为公司与政府签署项目投 资协议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 于提高公司 ...
赛科希德(6883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08:19
关联交易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8]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5][6]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二种交易事项[9][10] 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5]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审议回避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19]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2] 特殊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全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同比例现金增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3][2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1]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实际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31] 资产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股权资产达披露标准,应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和财务指标[34]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公司需说明原因[34] - 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完成前解决[34]
赛科希德(688338) - 赛科希德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08:17
制度调整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更名“股东会”[2] - 制修订、废止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4][5]
赛科希德(688338) - 赛科希德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08:1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21日10点在京召开[3] - 网络投票11月21日进行,各平台有不同时段[3] - 审议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4] 股东登记与参会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7日,在册A股股东可参会[11] - 现场登记11月19日在京进行[13] - 拟委托上证信息短信提醒股东投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