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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宏力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05-16 09:0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每股88.23元,募资总额220575万元,净额206630.49万元[1] 项目投资 - 上海生产基地等项目投资55459.46万元,拟投入募资不变[4] - 泉州生产基地项目投资34139.11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资10424.89万元[4] -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资30401.43万元不变[4] - 募投项目原拟投入120000万元,调整后为96285.78万元[4] 项目调整 - 2024年5月16日通过新增上海宏颢威为实施主体及专户议案[1][9] - 上海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变为宏力达、上海宏颢威[5] - 拟安排上海宏颢威开设募集资金专户[7]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增加实施主体及专户符合公司需求[11] - 保荐机构对增加实施主体及专户事项无异议[11]
宏力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2024-05-16 09:04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每股88.23元,募资总额220575万元,净额206630.49万元[1] 募投项目 - 上海项目投资55459.46万元,原拟和调整后拟投均为此数[5] - 泉州项目原拟投34139.11万元,调整后拟投10424.89万元[5] - 补充流动资金原拟和调整后拟投均为30401.43万元[5] - 募投项目原投资120000万元,调整后拟投96285.78万元[5] 新策略 - 拟新增上海宏颢威为上海项目实施主体[4] - 拟安排上海宏颢威在上海银行市南分行设募资专户[5] 决策进展 - 2024年5月16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 - 监事会同意上海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专户[9] - 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无异议[10]
宏力达:宏力达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5-10 09:0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宏科近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1] 其他新策略 - 福建宏科自通过再认定起连续三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 - 该事项不影响目前税收优惠,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1]
宏力达:宏力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5 07:36
回购方案 - 2023年9月7日首次披露回购方案,由董事长提议[2] -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至6000万元,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2]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4月30日,累计回购708,599股,占比0.5061%,金额18,601,191.34元[2][5] - 2024年4月回购50,063股,占比0.0358%,支付1,096,474.35元[5] 价格信息 - 实际回购价18.75元/股至32.10元/股[2][5] - 2024年4月回购最高价21.98元/股,最低价21.80元/股[5] 股本情况 - 公司总股本为140,000,000股[5]
宏力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25 10: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人民币[5] - 法定代表人为章辉,实际控制人为陈嘉伟[5] 上市相关 - 2020年9月24日证券发行,10月15日上市[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06630.49万元[7]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94498.89万元,未使用余额125337.90万元[7] 督导情况 - 2020 - 2024年保荐代表人多次现场检查和2次现场培训[6][7] - 持续督导期内出具2020 - 2023年度专项核查报告[7] - 发表核查意见27次,未发表非同意意见[7] - 保荐机构认为信息披露与实际相符,资金使用无违规[12][13][14] - 华泰联合证券将继续督导直至资金使用完毕[15] 年报披露 - 2020 - 2023年度报告分别于2021 - 2024年4月披露[5]
宏力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5 10:08
业绩数据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99,590.12万元,存货37,148.47万元[8][9]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98,545.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3%[16]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60.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89%[16]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48.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85%[16]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2,085.6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50%[17] - 报告期末总资产426,097.01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66%[17]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1.3908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38.86%[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0684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44.82%[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4%,较上年减少3.80个百分点[1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60%,较上年减少0.46个百分点[17] - 2023年研发投入4535.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33%[24]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鸿元投资合计控制24.49%的股份[31][3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陈嘉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42.80%的股份[3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长章辉直接间接共持有公司股权比例5%[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总经理冷春田直接间接共持有公司股权比例3.1%[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副总经理唐捷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2.06%[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副总经理赖安定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6.88%[35] 研发与技术 - 2023年新增国内专利及著作权申请合计27项,含发明专利申请11项等[26] - 配网多级速动+分布式自愈技术可将故障自愈时长压缩90%以上[26] - 公司在智能配电网业务多方面开展研发和技术储备,多项新产品获第三方检测报告[21] - 公司对已有产品进行技术再升级,多个项目和产品完成内部验证并挂网运行[24] - 公司在配网多元辅助供电领域自主研发高可靠辅助供电方式[26]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2.0575亿元,净额20.663049332亿元[2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1810.01万元[30]
宏力达: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4-04-25 09:38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28-0002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理 བྷؑՊ䇑ᐸһ࣑ᡰ ेӜᐲ⎧⏰४⸕᱕䐟 1 ਧ ᆖ䲒ഭ䱵བྷ 22 ቲ 2206 䛞㕆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䈍 Telephone˖+86˄10˅82330558 Րⵏ Fax˖ +86˄10˅82327668 㖁൰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क䳼䍺䠇ᆎ᭴фֵ⭞߫ᇗṮᣛ བྷؑуᇑᆇ>@ㅜ ਧ к⎧ᆿ࣋䗮ؑᢰᵟ㛑ԭᴹ䲀ޜਨޘփ㛑ь˖ ᡁԜ᧕ਇငᢈˈሩਾ䱴Ⲵк⎧ᆿ࣋䗮 ...
宏力达: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5月)
2024-04-25 09:38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三条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 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 ...
宏力达:宏力达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4-04-25 09:36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宏力达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上 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9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88.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05,7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9, ...
宏力达: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2024年5月)
2024-04-25 09:3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和 股份回购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中小 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公司的 长远发展。 第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一)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五)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的原则,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第四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