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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68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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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力达(68833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文东华)
2025-06-06 11: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需具备三类专业资格之一[4] - 需有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4]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等情形自然人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独立性情形者不具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任职数量与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宏力达(68833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明超)
2025-06-06 11: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4]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判定 - 特定股东及亲属等不具备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3]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6日[7]
宏力达(68833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云珠)
2025-06-06 11:0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2] - 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专业能力与培训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4]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4] 审查与承诺 - 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4] - 核实并确认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 - 承诺任职期间遵守法规,接受监管,确保履职[5] - 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
宏力达(68833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云珠)
2025-06-06 11:0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魏云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1%以上股份等[2] - 最近36个月未受相关处罚或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等[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宏力达(68833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明超)
2025-06-06 11:0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蔡明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关系及有不良记录者不具任职资格[2][3] 合规审查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被提名人通过公司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
宏力达(688330) - 宏力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06 11:01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6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候选人议案[1] - 提名章辉等4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文东华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3] -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就任[3] 人员持股 - 章辉直接持股4,090,965股,比例2.92%[7] - 江咏持有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0,000股[9] - 冷春田直接持股2,165,804股,比例1.55%[10] 人员任职 - 魏云珠任宏力达独董、澳玛特财务总监,无持股符合资格[14] - 蔡明超任太和水独董,无持股符合资格[15]
宏力达(68833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文东华)
2025-06-06 11:01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文东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亲属关系、任职经历等有相关限制[2]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处罚、谴责等不良记录[3]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任职年限、专业资格有要求[4]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提名人核实确认候选人符合要求并保证声明真实准确[4]
宏力达(688330) - 宏力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
2025-06-06 11:01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900万股,每股面值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000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事等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未按规定执行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6]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损害公司利益事项请求相关方诉讼,特定情况可自行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更换董监事等,且不得授权[11]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25]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6] 担保与交易审批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关注[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6]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8]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38]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3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0]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相关系统公告[40][41] 审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7] 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修订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5]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时应修改章程,如法规修改、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等[43]
宏力达(688330) - 宏力达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6 11: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6月27日14点30分在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召开[2] - 网络投票2025年6月27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平台9:15 - 15:00[2][3][4] - 会议审议14项议案,含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5][6] 议案相关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8、9、10、11[7]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5、7、13、14[7] 股权与登记 - A股股票代码688330,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10] - 股东登记截止2025年6月26日17:00,不接受电话登记[12] 董事会选举 - 第四届董事会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6][18]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0]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1 - 64180758,邮编201615[13] - 邮箱hld.mail@holystar.com.cn,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田富路528弄[14]
宏力达(688330) - 宏力达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1: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义广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因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3]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