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688330) -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6] 信息管理要求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9]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9]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 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至上海证券交易所[12][13] - 报送时应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签署确认意见[13]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通过系统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3]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应控制知情范围[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 信息告知与核实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11] -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核实[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