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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68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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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688317) - 2021 Q2 - 季度财报
2021-08-26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9.0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9%[22]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690.07万元,同比增长10.79%[63] - 公司营业收入906,900,729.64元同比增长10.79%[7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5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8,678.74万元同比降低9.59%[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8,759.73万元同比降低9.32%[75] - 基本每股收益2.07元同比下降29.35%[2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60.80%至2.634亿元[81]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9.87%至1.209亿元[8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7.09%至2674万元[81]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9.94%至3278万元[8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和资产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19%[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7.19%至1.127亿元[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4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5.47%[22]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123.79%至26.961亿元[83] - 存货同比增长142.57%至3.195亿元[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96%同比下降41.01个百分点[24] 研发投入与成果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61%同比增加1.61个百分点[24] -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3277.82万元,同比增长99.94%[45][4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61%,较上年同期增加1.61个百分点[45] - 研发投入3,277.8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61%[64] - 公司已取得国内授权专利51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43] - 报告期内新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专利5项[43] - 新获国内备案凭证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专利5项[65] - 累计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87项,其中III类注册证36项,II类注册证1项[65] - 拥有国内授权专利51项(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19项,外观专利7项),境外专利2项[65] - 研发人员数量达117人,占总员工比例37.14%[53] - 研发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28.21%,本科学历占比47.86%[53] - 30岁以下研发人员占比61.54%,30-40岁占比33.33%[53] 核心技术及产品 -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纳米磁珠制备技术、锁核酸和小沟结合物共修饰核酸片段技术、全自动核酸提取技术等[38] - 公司纳米磁珠制备技术可制备粒径从180纳米到超过1微米的磁珠产品[39] - 公司拥有磁棒法提取和抽吸法提取两种类型全自动核酸提取技术[39] - Autrax全自动核酸检测前处理系统具有DNA和RNA共提取及多重防污染设计特点[39] - 公司EX9600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处理96个样本提取仅需10分钟[31] - 公司已开发400余种产品[58] - 公司成功研发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青耕一号"并申请多项专利[67] - 公司开发新冠肺炎全人源抗体药物和双特异抗体药物申请2项发明专利[67] - 公司拥有核酸均一化方法专利(专利号:201710618321.1)[42] - 公司拥有锁核酸和小沟结合物共修饰核酸片段专利(专利号:ZL200910054805.3)[40] 业务与市场表现 -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集采导致产品毛利下降[24] - 新冠检测试剂获得欧盟CE认证包括突变检测试剂盒[30] - 公司取得87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6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项,另有239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31] - 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62] -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通过欧盟CE认证及WHO应急使用清单(EUL)[62] - HPV核酸检测试剂通过WHO国际标准品标定及VALGENT-4项目评估[59] - 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新冠疫情推动分子诊断产品需求增加[78] 生产与营销模式 - 公司营销体系直接或通过经销商向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及海关等客户销售产品[33]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订单需求及销售计划安排生产[33] 行业与市场环境 -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截至2021年3月底达102.6万个,较2020年3月底增加17273个[35] -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院增加117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757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1624个[35] 风险因素 - 公司主要原材料依赖进口包括Taq酶-I逆转录酶等来自美德瑞澳等国[73] - 公司面临产品价格下降风险因市场竞争加剧和政策调整[69][70] - 新冠病毒检测产品存在需求下降风险因疫情控制和疫苗普及[72][73] - 公司面临"两票制"政策推广可能对经销商体系带来的长期风险[71][72] - 公司未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但目前原材料进口存在潜在管制风险[74]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IPO募集资金到账导致资产增加[24] - 募集资金总额为194,232.16万元[1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7,553.39万元[17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7,553.39万元[174]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1,905.99万元[174] -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2,168.75万元[174]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0.00万元[174] -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0.00万元[174]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投入进度为0.00%[174] -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为0.00%[174]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8月[174] -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投入11,514.37万元人民币,实际支出0元,进度0%[175] - 产品研发项目投入5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支出324.11万元,进度0.59%[175]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25,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支出13,059.23万元,进度52.24%[175] - 超募资金总额58,643.05万元人民币,已使用14,170.05万元,剩余44,473万元[17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101.88万元人民币[177] - 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33.47万元人民币[17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28,000万元人民币[179] - 使用超募资金约27,784.404万元人民币购置房产[179]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160] 研发项目投入 - 研发项目总投入资金为41,165.00万元,累计投入11,608.67万元[51] - 移动式全自动核酸检测方舱项目投入4,000.00万元,累计投入1,553.80万元,完成度38.85%[50] - 分子检测全自动化流水线平台项目投入6,000.00万元,累计投入167.60万元[50] - 提取试剂产品开发项目投入2,165.00万元,累计投入841.36万元[51] - 肝炎病毒系列产品开发项目投入1,000.00万元,累计投入551.82万元[50] - CE高风险产品的试剂盒开发项目投入2,000.00万元,累计投入1,161.09万元[50] - 新冠肺炎特效抗体药物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5000万元,本期投入840.91万元[49] - 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6000万元,累计投入3840.88万元[49] - 妇科肿瘤系列产品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000万元,累计投入691.89万元[49] 公司治理与人员变动 - 公司总经理邵俊斌辞职,吕力琅被聘任为新任总经理[96] - 公司监事王岳明离任,李明正被聘任为新任监事[96]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5] - 公司人员总数315人,较去年年末增加26人[65] 股东与股权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8,676,088股,总股本增至194,704,350股[185] - 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77.1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22.82%[184]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74户[190] - 报告期内新增限售股总数为7,803,411股[189] - 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持有64,969,560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33.37%[193] - 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持有39,454,262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20.26%[193] - 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10,814,800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5.55%[193] - 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7,636,440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3.92%[193] - 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6,002,000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3.08%[194] - 富诚海富资管战略配售计划持有4,476,989股限售股份,占总股本0.74%[194]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新增限售股1,460,282股[189]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新增1,866,140股[189] - 宁波璟辉脉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存托凭证2,544,600份[198] - 上海高特佳懿海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存托凭证2,136,080份[198] - 杭州腾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公司存托凭证2,085,600份[198] - 上海迈景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存托凭证1,650,000份[198] - 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76,989股,持股比例2.30%[199] - 董事邵俊斌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28.14%份额[200] - 董事倪卫琴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14.33%份额[200] - 监事王逸芸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2.53%份额[200] - 高级管理人员麻静明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8.21%份额[200] - 核心技术人员姜长涛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5.12%份额[200] - 资本公积因IPO募集增长738.14%至21.502亿元[86] 承诺事项 -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及控股股东之江药业于2020年5月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10][111][112][113] -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及控股股东之江药业于2020年5月作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承诺[114][115][116][11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分红承诺[10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作出股份限售承诺[108] - 之江生物、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承诺(注5)[109] - 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作出其他承诺(注6)[109] - 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作出其他承诺(注7)[109] - 之江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承诺(注8)[109] - 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承诺(注9)[109] - 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其他承诺(注10)[109] - 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122][123] - 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控制的企业宁波康飞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124][125] - 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25] - 邵俊斌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27] - 邵俊斌承诺担任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27]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符合政策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1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投赞成票并促使宁波康飞顿斯投赞成票[119] - 公司承诺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118] - 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22] - 实际控制人企业宁波康飞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124]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邵俊杰邵艳芬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28] - 董事倪卫琴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间接持股总数25%[130] - 监事季诚伟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31] - 所有承诺人若违反承诺则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128][129][131][133][135] - 公司有权在未足额缴纳减持收益前暂扣承诺人报酬及现金分红[128][129][131][133][135] - 监事王逸芸作为核心技术人员额外承诺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25%[134]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30][132][134] - 承诺人减持行为需符合《证券法》及上交所减持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129][131][133][135] - 承诺时间均为2020年5月且具体期限自2021年1月18日起计算[128][129][131][133][135] - 离职后6个月内所有董事监事均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130][131][132][133][134] - 副总经理麻静明和王凯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36] - 副总经理每年减持不超过间接持股总数的25%[136] - 核心技术人员张捷等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38] - 监事王岳明之子王能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锁定期可自动延长6个月[139] - 持股5%以上股东磐信投资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40] -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能发和宁波睿道同步承诺12个月锁定期[142] - 公司及实控人承诺当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措施[143]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且董事承诺投赞成票[143][144] - 所有承诺人若违反承诺则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137][138][140] - 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137][139][140][142] - 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46] - 公司年度回购资金范围为上一会计年度归母净利润10%至30%[146] - 控股股东增持资金范围为上年度获得税后现金分红10%至20%[146] - 董事高管增持资金范围为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10%至20%[147] - 控股股东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持股份[147] - 董事高管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所持股份[147] - 股价稳定措施终止条件包括连续10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149] - 控股股东违约需返还上年度税后现金分红金额20%作为补偿[152] - 董事高管违约需支付上年度税后薪酬总和20%作为补偿[152] - 股份回购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1月18日起3年内[153] - 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份回购启动条件触发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决议[15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在股份购回启动条件触发后2个交易日内提交购回方案[155] - 若违反股份回购承诺公司需公开道歉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56] - 控股股东违反购回承诺需返还最近会计年度税后现金股利[157] - 公司承诺若欺诈发行将购回全部新股[158] - 公司承诺加大研发投入并提升市场占有率以应对即期回报摊薄[159] - 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并推动薪酬制度完善[161]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161] - 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宁波康飞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62] 公司基本信息与报告情况 -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 公司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6]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7]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瑞庆路528号[16] - 公司办公地址位于
之江生物(688317) - 2021 Q1 - 季度财报
2021-04-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56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201.3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6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221.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7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223.36%[7] - 营业收入达6.56亿元,同比增长201.37%,主要因新冠试剂及设备销量增长[15] - 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达6.56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2.18亿元增长201.2%[27] - 营业收入656,230,414.60元,同比增长201.4%[28] - 营业利润375,456,296.63元,同比增长230.8%[28] - 净利润316,215,504.78元,同比增长221.5%[28] - 母公司营业收入653,804,166.14元,同比增长187.6%[30] - 母公司净利润307,482,050.69元,同比增长244.8%[31] - 基本每股收益为1.77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164.18%[7] - 基本每股收益1.77元/股,同比增长164.2%[2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增至1.83亿元,同比上升303.95%,与收入增长同步[15] - 研发费用投入1558万元,同比增长125.57%,反映公司加大研发力度[15] - 研发费用15,580,686.48元,同比增长125.6%[28] - 销售费用72,866,523.67元,同比增长77.4%[28] - 所得税费用达5842万元,同比增长285.69%,与业绩增长匹配[1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7%,比上年同期减少0.80个百分点[8]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29.8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2.45亿元,主要因购置上海闵行区房产[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入19.48亿元,完全来自IPO募集资金[1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91%至6.29亿元[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84%至6.35亿元[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0%至1.79亿元[3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570%至2.75亿元[32]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1058%至1.06亿元[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3359%至2.45亿元[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吸收投资收到的19.59亿元[3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718%至30.91亿元[33] - 母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现金同比增长2068%至1.51亿元[35] - 母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现金同比增长2982%至3.42亿元[35] 资产和权益变动 - 总资产为41.7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2.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8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1.81%[7] - 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至30.92亿元,同比增长156.63%,主要因IPO募集资金到账[14] - 存货规模增至2.94亿元,同比增长122.91%,因疫情备货增加[15] - 资本公积激增至21.50亿元,增幅738.14%,主要来自IPO发行新股[15] - 实收资本增至1.95亿元,同比增长33.33%,因IPO发行新股[15] - 公司总资产从2020年底的187.96亿元增长至2021年3月31日的417.43亿元,增幅达122.1%[20][21]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0年底的11.20亿元大幅增加至2021年3月31日的26.59亿元,增长137.4%[23] - 存货从2020年底的1.26亿元增至2021年3月31日的2.90亿元,增长130.4%[24] - 应收账款从2020年底的2.40亿元增至2021年3月31日的2.92亿元,增长21.8%[23] - 资本公积从2020年底的2.57亿元大幅增至2021年3月31日的21.50亿元,增长738.0%[21][25] - 未分配利润从2020年底的9.08亿元增至2021年3月31日的12.24亿元,增长34.8%[21] - 应付账款从2020年底的1.60亿元增至2021年3月31日的2.61亿元,增长63.8%[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从2020年底的101.28万元大幅增至2021年3月31日的2.37亿元[20] - 长期应收款2021年3月31日为3.42亿元,2020年底无此项资产[24] 其他财务数据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94%,比上年同期减少5.37个百分点[7] - 利息收入4,227,963.54元,同比增长993.1%[28]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38,167,609.54元,同比扩大5.2%[29]
之江生物(688317) - 2020 Q4 - 年度财报
2021-04-21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20.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2.7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08.96%[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93.02%[25]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2.7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708.96%[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993.02%[26] - 基本每股收益6.38元/股同比增长1,722.86%[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1.62%同比增加82.49个百分点[26] - 公司营业收入205,214.19万元,同比增长692.72%[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200.94万元,同比增长1,708.96%[83]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205,214.19万元,同比增长692.72%[97][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200.94万元,同比增长1,708.96%[97] - 核酸检测试剂盒营业收入为120,060.08万元,同比增长442.72%[102] - 分子诊断仪器营业收入为43,741.36万元,同比增长1,597.96%[102] - 境外营业收入为46,456.88万元,同比增长12,677.40%[102] - 核酸检测试剂盒生产量为7,099.91万人份,同比增长705.34%[104] -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32,009,443.50元[6][14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52,114.70万元,同比增长743.06%[99][100] - 体外诊断行业直接材料成本为42,151.31万元,同比增长826.61%[105] - 核酸检测试剂盒直接材料成本为2.295亿元人民币,占总成本比例87.46%,同比增长684.05%[107] - 分子诊断仪器直接材料成本为1.496亿元人民币,占总成本比例81.90%,同比增长889.80%[107] - 销售费用为2.93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16%[115] - 研发费用为5242.5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3.99%[11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55%同比减少6.49个百分点[26] -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524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99%[62][6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55%,较上年减少6.49个百分点[62] 现金流和资产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89.41%[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89.41%[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179.65万元,同比增长1,389.41%[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4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89.41%[117]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5.77%[25] - 2020年末总资产为18.8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2.80%[25] - 总资产同比增长192.80%[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155.77%[26] - 货币资金为12.047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64.09%,同比增长389.55%[119][120] - 应收账款为2.3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12.24%,同比增长105.24%[119][120] - 存货为1.317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7.01%,同比增长218.95%[119][120] - 固定资产增加至123,285,106.49元,同比增长5.64%,主要因业绩增长所致[121] - 在建工程新增1,756,169.91元,主要因松江厂房装修工程所致[121] - 无形资产增长至3,686,901.28元,同比大幅上升226.95%,主要因软件增加所致[121] - 应付账款激增至159,572,367.83元,同比增长359.46%,主要因日常运营应付款增加所致[121] - 应付职工薪酬大幅增至77,064,804.21元,同比上升1,175.09%,主要因销售增长带来的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121] - 应交税费增至88,866,379.17元,同比上升1,295.78%,主要因销售增加导致应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122] - 递延收益增至17,544,081.13元,同比上升368.14%,主要因政府补助增加所致[122]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数为154,120,587.18元,较期初102,600,881.08元增长50.22%[126] 分红和分配 -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3,440,108.39元[6]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6] - 现金分红总额为311,526,960元(含税)[6] -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43%[6]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4,704,350股[6]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合计311,526,960元[142] - 现金分红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43%[142][144] - 公司总股本为194,704,350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142] - 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总股本基数146,028,262股,派发现金总额65,712,717.90元[146] -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总股本基数146,028,262股,派发现金总额65,712,717.90元[147] - 2019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1,425,435.80元[146] - 2018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2,318,542.47元[146] - 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占2019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0.0%[146] - 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占2019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0.0%[146] 产品研发与注册 - 公司已开发400余种分子诊断产品[36] - 公司取得84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36] - 公司获得36项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6] - 公司获得1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6] - 公司241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36] - 公司产品覆盖15种高危型HPV病毒检测[37] - 公司推出Autrax全自动核酸检测前处理系统[38] - 公司推出EX系列自动核酸提取仪[38] - 公司推出便携式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Mic qPCR)[38] - 公司推出Autra Mic一体化核酸检测系统[38] - 公司已开发400余种产品 覆盖绝大多数国家法定传染病[44] - 公司取得84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 其中III类注册证36项[44] - 公司241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44] - 公司HPV产品通过VALGENT-4 AML等权威机构性能评估[46] - 公司寨卡病毒检测试剂2018年被WHO认可 系中国唯一入选企业[44] - 公司埃博拉病毒检测试剂被列入WHO官方采购名录 系亚太地区唯一入选企业[44] - 公司取得呼吸道领域相关三类注册证书10项为同行业最齐全企业之一[48] - 公司核酸提取试剂结合纳米磁珠技术实现DNA和RNA同样本提取并出口德俄法等国[48] - 公司开发Autrax全自动系统等设备解决行业操作复杂自动化程度低等难点[48] - 公司拥有甲型H1N1病毒等呼吸道领域核酸检测试剂产品线[48] - 公司新获取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2项,备案凭证28项[60] - 新获取发明专利3项,外观专利1项[60] - 累计已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84项,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6项[60] - 累计已取得国内授权专利39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60] - 报告期内申请发明专利11个,累计申请发明专利45个[61] - 报告期内申请实用新型专利9个,累计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5个[61] - 报告期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9个,累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10个[61] -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EUL)[60] - 公司取得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6项,为国内分子诊断领域III类注册证书最全的企业之一[73] - 公司已取得84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36项、II类1项[75] - 公司拥有国内授权专利39项,含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14项、外观专利2项及境外专利2项[75] - 公司已开发400余种产品,覆盖绝大多数国家法定传染病[75] - 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通过欧盟CE认证及7国国际认证,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80] - 公司埃博拉核酸检测试剂获WHO批准进入官方采购名录,灵敏度达同类产品10倍[79] - 公司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为WHO批准的唯一可检测唾液样本的试剂[80] - 公司HPV核酸检测试剂通过比利时AML实验室验证和VALGENT-4项目评估[78] - 公司研发投入形成纳米磁珠制备、锁核酸修饰等多项核心技术[73][74] - 新获取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2项及备案凭证28项[83] - 已取得国内授权专利39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83] - 已取得84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6项[83] 研发项目投入 - 新冠肺炎特效抗体药物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5000万元,本期投入473.23万元,累计投入473.23万元[66] - 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6000万元,本期投入2189.13万元,累计投入3382.86万元[66] - 妇科肿瘤系列产品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3000万元,本期投入20.52万元,累计投入672.4万元[66] - 肝炎病毒系列产品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1000万元,本期投入347.18万元,累计投入505.51万元[66] - 移动式全自动核酸检测方舱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4000万元,本期投入825.34万元,累计投入825.34万元[67] - 分子检测全自动化流水线平台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6000万元,本期投入474.32万元,累计投入474.32万元[67] - CE高风险产品的试剂盒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2000万元,本期投入419.63万元,累计投入1159.09万元[67] - 提取试剂产品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2165万元,本期投入394.74万元,累计投入838.92万元[67] 研发团队构成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0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7.72%,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367.28万元[71] - 公司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26.61%,本科学历占比49.54%,30岁以下人员占比61.47%[71] 市场表现与销售 - 公司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44][45] - 公司作为首批获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注册证企业快速量产[44][45] - 公司装机单位包括北京协和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等超13家权威医疗机构[47][48] - 公司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8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4.55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22.17%[108][110] - 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2020年营业收入为191,532,822.84元,净利润为73,835,556.25元[128] 供应链与采购 - 公司主要原材料依赖进口,涉及美国、德国、瑞士、澳大利亚等国[9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4.424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采购总额81.28%[111][113] 行业背景与趋势 - 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2018年突破600亿元 2015-2018年保持约18%增速[42][43] - 全球分子诊断占体外诊断市场规模比例从2000年4%增长至2018年10%[43][132] - 国内PCR诊断市场规模2017年达32.67亿元占分子诊断市场40%以上[51] - 预计2021年国内PCR诊断市场规模将达53.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3.07%[51] - 分子POCT市场发展快速但医院临床科室渗透率仍较低[51] - 国家要求2020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检测能力[52] - 新冠疫情推动分子诊断向一体化小型化自动化高速化简易化五化发展[53] 公司战略与规划 - 公司专注于分子诊断领域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133][134] - 重点开发血液筛查核酸检测试剂盒及肿瘤伴随诊断试剂盒等新型产品[134] - 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特别是借助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的海外推广契机[135] - 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并推动分子POCT即时诊断等前沿技术研发[134] 人员与组织 - 公司人员总数289人,较去年年末增加58人[85]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核心技术失密及人才流失风险[86][88] -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跨国企业如罗氏、雅培处于垄断地位[89] - 产品价格存在下降风险 due to 政策调整及市场竞争[89][90] - "两票制"政策长期可能对经销商体系造成经营业绩下滑风险[92][93] 承诺与协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于2020年5月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50][152] - 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152] - 公司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情况不适用[148] - 所有相关承诺方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无未履行情况[148] -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及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避免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 当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154][155][156] - 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160][161] - 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60][161] - 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控制的企业宁波康飞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162]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注重股东合理回报[157][158][159] - 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60][161] - 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若违反减持承诺则将转让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161] - 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控制的企业宁波康飞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162] - 所有关于关联交易及股份锁定的承诺均于2020年5月作出[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均承诺在公司触及退市标准时不减持股份[161][162] - 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164] - 邵俊斌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4] - 邵俊斌任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164] - 邵俊斌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25%[165]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邵俊杰、邵艳芬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166] - 董事倪卫琴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167] - 倪卫琴任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间接持股总数25%[168] - 监事季诚伟承诺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169] - 季诚伟任期内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间接持股总数25%[170] - 所有承诺人若违反承诺需将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163][165][167][168][169] - 监事王逸芸承诺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171] - 监事王逸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间接持股总数25%[172] - 副总经理麻静明、王凯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且每年转让不超过间接持股总数25%[174][175] - 核心技术人员张捷等5人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25%[176] - 股东磐信投资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且不要求公司回购[180] - 所有承诺人若违反承诺则转让收益归公司所有且公司有权暂扣报酬及现金分红[171][174][176][178][180]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72][175][179] - 减持行为需符合《证券法》及上交所减持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173][175][177][179][180] - 承诺时间均为2020年5月且有效期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