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之江生物(688317)
icon
搜索文档
之江生物: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30 09:2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之江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 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 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 ...
之江生物: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1-30 09:20
资金募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210,378.05万元,净额194,232.16万元[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算和投资总额均为135,589.11万元[5] - 公司超募资金58,643.05万元[6] 资金使用 - 拟用14,798.77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占比25.24%[1][6][9][10] - 2024年1月29日通过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流议案[1][9] 公司承诺 -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流不超总额30%[6][8] - 补流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8]
之江生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30 09:20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担保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担保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担保除外)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关联交易管理 - 及时通过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系信息[9] - 财务部创建维护关联人交易台账,监控关联交易金额[10] - 内部审计部审计关联方及交易真实性、性质、金额及披露情况[10] 关联交易定价及计算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13] - 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审议标准[16]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0] - 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提供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6] - 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8] - 与控股股东等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明确结算期限,不得变相提供财务资助[31]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1] - 注册会计师审计对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32]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披露[34] -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审议、表决等情况监督并发表意见[35] - 与关联人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4]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7]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
之江生物: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30 09:20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5][6][7] 通知时间与要求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3]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其他规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4][15]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需持有效证件,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1]
之江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30 09:2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保护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权 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 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 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三)监事会提议时;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 ...
之江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30 09:2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 ...
之江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09:2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林海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4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 ...
之江生物(688317)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1-16 07:36
移动检测车业务 - 公司目前有"红铠甲"、"蓝铠甲"等移动 P2+核酸检测车,可满足不同场景的核酸检测需求 [1] - 移动检测车仍在服务中,保障着政府会议等大型活动的检测需求 [1] 纳米磁珠技术 - 公司收购了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纳米磁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公司磁珠均一性好、磁响应快、吸附能力强、体系兼容性好,制备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1] - 公司磁珠除满足自身生产研发外,还出口至德国、俄罗斯、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 [1] 体外诊断产品集采影响 - 受集采影响,2023年公司相关产品的价格会略有下降 [2] - 公司产品体系丰富,主要产品为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 [2] 医院设备采购前景 - 2024年医院设备采购前景将更为光明,医院检测业务的增加对设备自动化程度的要求更高 [3] - 公司有信心凭借优质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获得医院的认可 [3] 国际化战略 - 公司选址在新加坡设厂,新加坡在地理位置、经济、教育、科技创新、税收和政治环境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投资优势 [3] - 新加坡是公司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一环 [3] 药物研发布局 - 公司在垂直一体化方向上布局,延伸产品链、产业链、价值链,致力于新药以及上游关键原材料的研发创新 [3] - 公司持有领先的创新抗体药物发现公司三优生物股权,已与三优生物建立合作团队 [3] 资金使用规划 - 公司成立了之江研究院,以高效的技术研发与产品转化平台为抓手,全面打造技术护城河 [3] - 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产品开发力度,同时不断吸收优秀的研发、管理、营销人才 [3] - 公司将加大海外市场布局,聚焦重点国家、重点市场开拓深耕 [3] 股东解禁影响 - 根据《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规定,1月18日的解禁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 [4]
之江生物: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1-10 09:14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1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70,971,56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70,971,56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3214 号),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之江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676,088 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94,704,350 股,其中有限售 ...
之江生物: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1-10 09: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作为上海 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海通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4 号),同意之江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676,088 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94,704,35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3,831,67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