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68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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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发股青云科技3股东拟减持 已8年连亏2021年上市
中国经济网· 2025-05-22 06:02
股东减持计划 -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及横琴昭盛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98,268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 [1][4] - 嘉兴蓝驰计划减持不超过947,708股(占总股本1.98%),其中集中竞价减持379,083股(0.79%),大宗交易减持568,625股(1.19%)[2] - 天津蓝驰计划减持不超过247,284股(占总股本0.52%),其中集中竞价减持98,914股(0.21%),大宗交易减持148,370股(0.31%)[3] - 横琴昭盛计划减持不超过955,992股(占总股本2%),其中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各减持477,996股(各占1%)[4] - 减持期间均为2025年6月13日至9月12日,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得 [2][3][4] 股东持股情况 - 嘉兴蓝驰当前持股2,823,134股(占总股本5.91%),天津蓝驰持股736,636股(1.54%),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7.45% [5][6] - 横琴昭盛当前持股2,635,756股(占总股本5.51%)[7] - 上述股份均为IPO前取得,已于2022年3月16日解除限售 [5][7] 公司财务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2.72亿元,同比下滑18.95%,扣非净利润亏损1.03亿元 [10] - 2023年营业收入3.36亿元,同比增长10.07%,扣非净利润亏损1.73亿元 [11] - 2020年营业收入4.29亿元,同比增长13.74%,净利润亏损1.63亿元 [12] - 2017-2023年持续亏损,累计亏损超12亿元 [10][11][12] 上市及募资情况 - 2021年3月16日科创板上市,发行价63.70元/股,发行1200万股,募资净额6.87亿元,较计划少5.01亿元 [8] - 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保荐费用5796.23万元,战略配售跟投60万股(3822万元)[9] - 当前股价处于破发状态 [8]
青云科技(68831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5-21 11:50
股东持股情况 -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合计持股3,559,770股,占总股本7.45%[3] - 横琴昭盛持股2,635,756股,占总股本5.51%[3] 过往减持情况 -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2月12日,嘉兴蓝驰减持758,032股,占比1.59%[10] -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2月12日,天津蓝驰减持296,678股,占比0.62%[10] -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2月12日,横琴昭盛减持477,996股,占比1.00%[10] 本次减持计划 - 嘉兴蓝驰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947,708股,占比不超过1.98%[12] - 天津蓝驰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247,284股,占比不超过0.52%[13] - 横琴昭盛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955,992股,占比不超过2%[13] - 本次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12][13] 减持承诺与条件 -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不超100%[14][15] - 横琴昭盛上市12个月内锁定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100%[17][18] - 减持条件为股价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且运营正常,不构成重大干扰[15][18]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18] 减持规则与不确定性 - 集中竞价减持提前15日公告,结束后2日公告;其他方式提前3日公告[15][19] - 减持期限为公告后六个月,期满继续减持需再公告[16][19] - 本次拟减持与此前承诺一致[20] - 公司不属于特定减持情况,控股股东无减持首发前股份[20] - 减持计划存在数量、时间、价格及完成的不确定性[21] 股本变更情况 - 2024年8月6日公司总股本由47,785,987股变更为47,791,284股[10] - 2024年11月7日由47,791,284股变更为47,799,688股[10]
青云科技: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及横琴昭盛拟合计减持不超5%股份
快讯· 2025-05-21 11:31
股东减持计划 - 股东嘉兴蓝驰和天津蓝驰计划减持不超过11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1] - 股东横琴昭盛计划减持不超过9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1]
青云科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3:00
股东会召开情况 - 股东会于2025年5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人数为56人,持有表决权数量11,972,736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5.0477%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董事长黄允松主持 [1] 议案审议情况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无被否决议案 [1] - 主要议案表决情况: - 普通股股东对各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均超过99.77%,最高达99.8311% [1][2][3] -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1682%,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1022% [2][3] - 涉及5%以下股东表决的议案中,同意比例最低为75.6796% [2] 律师见证情况 - 律师郎艳飞、邵森琢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4] -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4]
青云科技: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9 13:00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平台及合规媒体公告,提前20日披露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 [4]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 [4]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81,143股(占总股本24.8561%),网络投票股东49名代表91,593股(占0.1916%) [6]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股东资格经核查符合法规要求 [6] 审议议案内容 - 共审议11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等 [7] - 特别议案9(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和11(为子公司授信担保)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 - 议案6(利润分配)、7(董事薪酬)、11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 表决结果有效性 -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特别议案通过率达标,普通议案获过半数支持 [9]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结果合法有效 [9]
青云科技(688316) -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12:15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2 号楼 19-25 层 2025 年 5 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 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 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 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
青云科技(688316)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19 12:15
会议信息 - 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地点在北京朝阳区[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56人,所持表决权占25.0477%[2] - 董事11人出席9人,监事3人全出席,董秘出席[4] 议案表决 -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比例99.8311%[5]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比例99.7718%[6] -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比例99.7801%[6] -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同意票比例68.8622%[11] - 《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同意票比例99.7617%[8] - 《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同意票比例75.8508%[11]
青云科技: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2:20
高管变动 - 公司财务负责人肖海娥女士因经营管理和工作安排需要不再担任该职务 [1] - 肖海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工作已妥善交接 离任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负责人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1][2] 新任财务负责人任命 - 公司聘任罗世芳女士为新任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 - 罗世芳女士具备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注册内审师等专业资格 拥有多家科技公司财务高管任职经历 [3] - 新任财务负责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3][4] 董事会审议情况 - 董事李萍对财务负责人调整事项投弃权票 理由是对审议该事项的合理性和充分性持保留意见 [2] - 财务负责人调整议案经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2]
青云科技(688316) -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2025-05-15 11:46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董事会决议,由于公司经营管理和工作安 排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肖海娥女士不再 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并聘任罗世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 原定任期到 期日 | | 离任原 因 | 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 是否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子公司任职 | 公开承诺 | | 肖海娥 | 财务负责人 | 2025 年 5 | 月 | 2025 年 月 | 5 | 公司内 | 否 | 否 | | | | 15 日 | | 22 | 日 | 部调整 | | |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
青云科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12 12:3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688316 SH,注册资本为4,779 9688万元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至14层101内11层1101室,主要办公地址相同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允松,实际控制人为黄允松、林源、甘泉,董事会秘书为张腾 [2] -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发行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 保荐工作概述 - 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已期满 [1] -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恪守业务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4] -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相关工作 [4] 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 公司因2021年1-9月季度数据披露时对部分第三方硬件商品销售业务收入核算方法不当,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监局的警示函 [4] - 苏州天翔因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违反减持承诺,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总股本0 04%,成交均价51 97元/股,成交金额1,039,400元 [5] - 公司自上市以来至2024年底尚未实现盈利,累计未弥补亏损余额为-115,514 27万元 [6][7] - 公司面临触发退市条件的风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711 44万元 [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12,340 64万元 [8] - 公司多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从不超过6 00亿元逐步减少至不超过5,000万元 [9][10][11] -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原定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延期至2025年3月 [11] -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公告,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余募集资金252 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14] 公司运营状况 - 公司尚未盈利的主要原因是前期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带来的折旧成本较大,以及云计算行业竞争激烈导致云服务业务承压降价 [6] - 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可能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7] - 公司持续投入云计算产品研发,存在毛利贡献不能完全覆盖研发和销售投入的风险 [7] 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 -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13] - 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 [12] - 公司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尽职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