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688246)

搜索文档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0:3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为 定期会议,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蔡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和美康(北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 况。 表决结果:3 名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10:36
审计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2] - 2023年4 - 10月多次会议审议财报等议案[2][3] 审计相关决策 - 认为2023年财报真实准确,无重大问题[4] - 同意聘任大华所做2024年审计机构[5] - 认可内审计划,认为内控有效[6]
嘉和美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0:3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嘉 和美康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6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469,376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 为 39.50 元 / 股 , 此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361,540,352.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083,172 ...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宏)
2024-04-26 10:3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 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要求,在专业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 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宏女士,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于上海 师范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2003年于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2010年于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会计学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6月至 2011年6月任北京惠通陆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岗位;2011年7月至今 任北京中珩迦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2022年5月至今担任嘉和美 康独立 ...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0:36
募集资金相关 - 2021年12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3.62亿元,扣除费用后净额为12.40亿元[1]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12.40亿元,本年度投入2.66亿元,累计投入7.40亿元[3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40亿元,余额为3.19亿元[2]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17亿元,回购股份金额为2300万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9亿元[4] -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同意用1.47亿元超募资金归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97%[16] 利息与费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为2470万元,其中本年度为1043万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通过募集资金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为370万元[4]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300万元,实际累计已支付净额为2182万元[4] - 超募资金总额为49,045.72万元[32]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分别为4.9045717915亿美元、1700万美元、3.17亿美元[31] 募投项目 - 三个募投项目“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先期投入1106.58万元,“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先期投入1964.97万元,共计3071.55万元[31] - 专科电子病历等承诺投资项目投入进度不同,补充营运资金投入进度达100%[30] - 2023年5月22日,公司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21] 闲置资金管理 - 2022年和2023年公司均审议通过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1][12] -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同意用不超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3年12月29日,额度调整为不超4亿元[1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0元[15] 回购股份 - 2023年8月22日,公司同意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3000 - 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转入2300万元,实际支付2181.78万元[19] - 回购股份金额分别为3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2300万美元、2300万美元,差额为 - 700万美元[31]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32]
嘉和美康(68824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0:34
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22,559,648.25元,同比增长14.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50,583.19元[4] - 公司业务规模增加,产品成熟度提升,综合毛利率提升2.2个百分点,管理费用同比减少9.32%[7] 资产情况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流动资产合计为2,168,688,060.24元,较上期略有下降[13] - 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为472,801,709.54元,较上期略有增加[14]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23,409,720.92元,较上期有所增长[15] 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963,002.49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增加,加大销售回款力度,降本增效管理费用支出减少[9]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963,002.49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200,335.12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6381513亿美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80426473亿美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04962692亿美元[21]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0:34
审计机构信息 - 2023年末大华合伙人数270名,注会1471名,签过证券报告注会1141名[1] - 2022年大华总收入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1] - 2022年大华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收费61034.29万元[1] 审计相关决策 - 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同意聘大华2023年为外部审计机构[2] 审计工作进程 - 2023年12月5日和2024年4月5日召开两次年审沟通会[5] - 2024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5] 审计结果与评价 - 大华对公司2023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年报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工作[7]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0:34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820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᧗㛑㛑ь৺ަԆޣ㚄ᯩ䍴䠁ঐ⭘ᛵߥⲴу亩䈤᰾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您可 హ઼㖾ᓧ˄ेӜ˅、ᢰ㛑ԭᴹ䲀ޜਨ ⴞ ᖅ 亥 ⅑ аǃ ᧗㛑㛑ь৺ަԆޣ㚄ᯩ䍴䠁ঐ⭘ᛵߥⲴу亩 䈤᰾ Ҽǃ హ઼㖾ᓧ˄ेӜ˅、ᢰ㛑ԭᴹ䲀ޜਨ ᒤ ᓖ䶎㓿㩕ᙗ䍴䠁ঐ⭘৺ަԆޣ㚄䍴䠁ᖰᶕᛵ ᙫ㺘≷ߥ ⠨≏ḛ媢ⴉᶌ↢ㅁ漑䅺㪋㕯弛⌉Ḛ漒 ∖ᶫⴁ㱶㲿∹塾◚䊮ᴬ峮 濄濉 ⋶敡 濊 ⋶㡻 濄濅 ⭁ 濮濄濃濃濃濆濌濰 䐴嫜漡濋濉 澻濄濃澼 濈濋濆濈 濃濃濄濄 ḟ䘞漡濋濉 澻濄濃澼 濈濋濆濈 濃濃濃濉 瀊瀊瀊濁濷濴濻瀈濴激濶瀃濴濁濶瀂瀀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བྷॾṨᆇ>@ ਧ ˄ᡚ→ ᒤ ᴸ ᰕ ...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6 10:34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17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 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 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将积极 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 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0:34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石向欣、任宏、王韵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石向欣、任宏、王韵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