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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宫声凯)
2023-11-03 08:06
提名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宫声 凯 为 江 苏 隆 达 超 合 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 ...
隆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建忠)
2023-11-03 08:06
江苏降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章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建 忠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 ...
隆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宫声凯)
2023-11-03 08:06
江苏降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官声凯,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隆达超合金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 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 ...
隆达股份(68823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6 16:0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08,680,084.51元,同比增长31.2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96,833.16元,同比增长8.42%[4]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90.05亿元,同比增长25.6%[16] - 营业总成本为83.04亿元,同比增长26.3%[16] - 净利润为79.88亿元,同比增长11.2%[17] 资产状况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4%,较上年末减少0.37个百分点[5] - 总资产为3,410,397,986.34元,较上年末增长7.64%[5] - 公司第三季度流动资产总额为1,684,126,620.77元,较上一年同期下降[13] - 公司第三季度非流动资产总额为1,726,271,365.57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14] - 公司第三季度总资产为3,410,397,986.34元,较上一年同期略有增长[13] 股东情况 - 前十名股东中,持股最多的为浦益龙,持股数量为88,375,869股,占比35.80%[8]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最多的股东为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持有数量为24,524,892股[9] 其他财务信息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3,496,750.48元[6]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616.84元,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为5,507,955.83元[7] - 公司第三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445,469,797.87元,较上一年同期增加[15] - 公司第三季度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65,107,573.84元,较上一年同期增长[15] - 公司第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799,820,614.63元,与上一年同期持平[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8亿元[20]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03,403,232.59和164,211,039.45[21] - 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69,871,700.00和50,000,000.00[21] -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46,502,323.24和2,759,764,532.95[21]
隆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09:55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已对公司 2023 年 1-9 月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及财务 管理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和审核,并认真审核了 2023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及 相关文件,认为 2023 年 1-9 月公司财务行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内控 制度进行,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 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等情况;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 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10 月 25 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
隆达股份(688231)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0.17)
2023-10-19 07:46
经营业绩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1,806,078.14元,同比增加22.86%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79,894.46元,同比增加12.24%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274,581.53元,同比减少2.21% [3] - 毛利率下降3.73个百分点,主要受原材料等因素影响 [5] 产能与产品 - 2023年上半年公司高温耐蚀合金总产能8,000吨,其中铸造高温合金及镍基耐蚀合金产能3,000吨,变形高温合金产能5,000吨 [4] - 12T真空感应炉已投产 [4] - 公司具备第二代单晶高温合金母合金制备及产业化能力 [4] - 公司产品批量应用于航空发动机最关键的涡轮叶片、导向叶片等 [4] 市场与客户 - 公司产品已为国产商用航空发动机提供多个铸造和变形高温合金牌号配套服务 [4] - 公司产品批量供应中国航发商发等公司并用于民用航空发动机研制 [6] - 公司成为柯林斯宇航在亚洲批准的航空领域第一家关键件用IN718材料供应商 [6] - 公司产品供应GE、霍尼韦尔等知名国际航空发动机公司 [6] 研发与创新 - 公司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参与我国军用和民用先进航空发动机热端部件用高温材料的研制工作 [4] - 公司掌握真空感应熔炼技术、稳定化重熔技术、多阶段均匀化处理技术、高频高速细晶锻造技术等核心技术及工艺 [4] - 公司参与中国航发商发推动的CJ-1000系列发动机盘及转动件国产棒材合格认证 [6] 股东与股价 - 股东伊犁苏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拟减持不超过246.8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 - 公司股价处于跌破发行价地位运行,公司致力于做好生产经营,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5] 未来规划 - 公司将继续深耕高性能合金管材、镍基耐蚀合金业务,满足船舶、核电、石油化工、电力和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需求 [5] - 公司专注于航空航天和燃气轮机等领域用高品质高温合金业务,聚焦两机产业链,面向国内外市场 [5]
隆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0-09 07:42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发布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半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二)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 至 10 月 16 ...
隆达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3-09-11 08:36
江苏降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
隆达股份: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11 08:36
之 法律意见书 大成 DENTONS 大成是 Dentons 在中国的优先合作律所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中国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9 层/24 层/25 层(200120) 9th/24th/25th Floor,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Tel: +86 21-58785888 Fax: +86 21-58786866 关于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 DENTONS 致: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隆达超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为 688231)委托,作为公司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
隆达股份:独立董事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3-09-11 08:34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 9 月 11 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江苏隆达超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