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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68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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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08:4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279,952.39元[3] - 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464,025.03元[3] 利润分配 - 拟10股派1元,派现4,004,000元,分红比例35.50%[2][3] - 拟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2,052,000股[2][4]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25日董监事会通过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4][5][7]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08:43
薪酬方案期限 - 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下一年度方案审批通过[1]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6万元/年(含税)[2] - 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1.2万元/年(含税)[2] - 监事2024年度津贴0.96万元/年(含税)[2] 薪酬结构与计算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2] - 董监高离任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4] 方案审议 - 2024年4月15日薪酬委审议通过高管和监事年度薪酬方案[5]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高管年度薪酬方案[5] - 董监年度薪酬方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时任独立董事夏云青先生、独立 董事饶艳超女士、董事吕蒙先生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时任独立董事 吴雷鸣先生、独立董事刘柏嵩先生、独立董事薛海静先生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分别是独立董事吴雷鸣先生、独立董事刘柏嵩先生、独立董事薛海 静先生。审计委员会各成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08:43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0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众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 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 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 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截至 2023 年末,众华拥有合伙人 65 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众华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8,278.9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6 08:43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95 亿元的综合授信总额度; 同时,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358 亿元 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7,281.75 万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并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艳超)
2024-04-26 08:43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等多类会议[3][4] - 2023年1月16日召开相关会议,2月10日通过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5] - 2023年5月22日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审计机构[7] - 2023年12月4日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8] - 2023年12月13日聘任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等[8][9] 人员相关 -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无缺席且均投赞成票[3][4] - 选举董事具备资格,聘任程序合规[9] - 董事、高管勤勉尽职,薪酬发放程序合规[9] 报告提交 - 2024年4月25日提交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0][12]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雷鸣)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本人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雷鸣,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人才,浙江省注册 会计师行业"注会先锋",宁波市会计行业领军人才。1999年9月至2003年8月就 职于宣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8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 所。现任宁波国穗会计师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08:4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审计机构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前身为成立于 1985 年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其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成功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并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积累了丰富的证券服 务业务经验。截至 2023 年末,众华合伙人人数达到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计 351 人,其中超过 150 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蒋红薇,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及复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4-26 08:43
业绩数据 - 2021 - 2022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765.41万元、17,206.68万元,2023年为20,224.91万元[6] - 2020 - 2022年现金分红分别为600.6万元、600.6万元、480.48万元,比例分别为37.64%、45.30%、50.08%[13] - 2023年拟派发现金红利400.4万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5.50%[13] - 2023年拟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52,052,000股[13] 知识产权 - 2023年获得授权知识产权45项,含发明专利19项等[4] - 2024年计划在两产业开发2 - 3款产品,申请专利及著作权不少于20项[4] 未来规划 - 2024年聚焦主业,打造“一个平台两个产业”[1] - 2024年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余额并落实责任[6] - 2024年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治理建设,修订制度[9] - 2024年依托工具实现项目交付数据管理,缩短周期[5][6] - 2024年重视财务合规系统建设,优化预算和成本管理[7] - 2024年计划举办至少3次业绩说明会[11] - 2024年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与培训不少于6次[15] - 2024年结合情况考评高管,挂钩薪酬与业绩[15] 市场与分红 - 市场战略为为不同规模客户提供方案,开拓海外市场[5] - 公司实行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股东回报[13][14] 制度与治理 - 2023年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8]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方案[15] 信息披露 - 遵循信息披露原则,多渠道展示经营状况和前景[10]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4-04-26 08:43
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但低于50%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未达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应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讨论并形成决议,报董事长审批[9] 营收利润审议标准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时,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但低于50%或不超过5000万元时,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以上且超过100万元但低于50%或不超过500万元时,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以上且超过100万元但低于50%或不超过500万元时,由董事会审议[8] 投资管理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同[27]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可派出董事、监事,控股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总经理等[29]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董事长研究后决定[29] 财务监督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3]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按需对控股子公司审计[33] - 控股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33] - 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33]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向董事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 - 控股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抄送董事会秘书[36]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