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68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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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 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 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1 (六) 法律法规和具有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 ...
有方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17 10:38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 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660 人。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 ...
有方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 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
有方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 ...
有方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范围:经本办法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 批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 资 ...
有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7 10:38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43 层电力会议 室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 ...
有方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7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知 名的审计机构,拥有证券、期货行业的相关资质,积累了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经验,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
有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司相关办理程 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 证券事务代表。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
有方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17 10:3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有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委员 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委员会 ...
有方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28 05: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接受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担任其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 告》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 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