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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68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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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68809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13: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武林,注册地址为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14][1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交易所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15] - 公司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3591)”[35] - 公司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35] - 公司根据《科创板企业推荐暂行规定》所处行业属于“节能环保领域”[35] 财务报告相关声明与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武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烨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3]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4] 关联资金与担保情况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4]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4]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2]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22] - 2023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且未出现否决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123]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会议4次[159] - 年内董事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多为6次,多数董事亲自出席次数与应参加次数相同[159] - 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多为4次,部分独立董事出席2次[159]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159] - 审计委员会2023年召开5次会议[15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审议多项议案[15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议案[15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158] - 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158] - 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15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营业收入396,157,466.55元,较2022年减少22.97%[16]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231,404.51元,较2022年减少155.53%[16]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0,953,318.90元,较2022年末减少5.67%[16] - 2023年总资产1,897,360,449.57元,较2022年增长10.61%[16]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较2022年减少138.78%[17]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80%,较2022年增加1.95个百分点[17]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4,927,866.06元,较2022年的10,669,797.85元有所增加[20]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特定除外)为10,773,109.90元[1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8,550,777.69元,较2022年的 -72,579,787.79元变动不适用[16] - 其他收益为1155146.70元,原因是软件即征即退[21] - 应收款项融资期初余额8011426.40元,期末余额29169090.33元,当期变动21157663.93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余额150600000.00元,期末余额 - 150600000.00元,对当期利润影响2944534.14元[21]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39615.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97%[22] - 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23.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5.53%[22] - 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15.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5.22%[22] -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9736.04万元,同比增长10.6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1095.33万元,同比减少5.67%[22] - 2023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3088.82万元,同比增长2.64%[24] - 2023年费用化研发投入30,888,167.52元,上年度为30,095,123.42元,变化幅度2.64%;研发投入合计30,888,167.52元,上年度为30,095,123.42元,变化幅度2.64%[64] - 2023年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7.80%,上年度为5.85%,变动1.95个百分点[64] - 2021 - 2023年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59.83%、46.55%和49.57%,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43.11%、35.04%和33.14%,周转率分别为0.84、0.82和0.55[80] - 2021 - 2023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26%、37.67%和34.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632.67万元、5263.79万元和 - 2923.14万元[81] - 2022年10月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按15%税率计缴所得税[81] - 2021 -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41%、5.13%和 - 5.28%[81] -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9615.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97%,其中电力行业销售16464.67万元,钢铁行业销售15028.13万元[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23.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5.53%[85] - 营业收入本期数396157466.55元,上年同期数514294401.72元,变动比例 - 22.97%[86] - 营业成本本期数261031036.19元,上年同期数320559427.65元,变动比例 - 18.57%[86] - 销售费用本期数33757692.11元,上年同期数23882362.23元,变动比例41.35%[86] - 财务费用本期数29224261.97元,上年同期数15203883.99元,变动比例92.22%[86] - 2023年主营业务合计营业收入39,615.75万元,同比减少22.97%,营业成本26,103.10万元,同比减少18.57%,毛利率34.11%,减少3.56个百分点[93][94] - 电力行业营业收入16,464.67万元,同比减少49.93%,营业成本10,648.84万元,同比减少48.76%,毛利率35.32%,减少1.49个百分点[93] - 钢铁行业营业收入15,028.13万元,同比减少6.86%,营业成本10,160.80万元,同比增加4.14%,毛利率32.39%,减少7.14个百分点[93] - 化工行业营业收入2,879.04万元,同比增加69.97%,营业成本1,800.50万元,同比增加75.25%,毛利率37.46%,减少1.89个百分点[93] - 其他行业营业收入5,243.92万元,同比增加631.84%,营业成本3,492.96万元,同比增加611.11%,毛利率33.39%,增加1.94个百分点[93] - 工业废污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生产量和销售量均为50套,同比减少29.58%,库存量为0,同比无变化[96] - 给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生产量和销售量均为10套,同比减少47.37%,库存量为0,同比无变化[96] - 电力行业直接材料成本7,921.57万元,同比减少46.87%,安装施工成本1,866.06万元,同比减少62.03%,其他费用861.22万元,同比减少10.11%[98] - 钢铁行业直接材料成本5,834.77万元,同比减少1.66%,安装施工成本3,266.48万元,同比增加0.22%,其他费用1,059.55万元,同比增加87.85%[98] - 化工行业直接材料成本1,600.14万元,同比增加62.03%,安装施工成本128.44万元,其他费用71.92万元,同比增加80.67%[9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1,293.7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3.75%,且均为新增客户[100][10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742.8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7.75%,且均为新增供应商[103][105] - 销售费用本期数33,757,692.1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5%;管理费用本期数57,799,352.0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5%;财务费用本期数29,224,261.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22%;研发费用本期数30,888,167.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4%[1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 -88,550,777.69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 -64,904,662.27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132,575,132.4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55%[10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数为0,较上期期末下降100%;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数29,169,090.33元,较上期期末增长264.09%;存货本期期末数183,416,816.96元,较上期期末增长62.00%等多项资产负债数据有变动[107][108] - 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40,909,106.47元、固定资产200,002,072.65元、无形资产11,025,452.24元,合计251,936,631.36元[110] - 报告期投资额39,68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4%[111]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业务模式分为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工程承包业务(EPC)、设计与咨询业务(E)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业务[29] - 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和工程承包业务合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99%[78] - 公司火电行业2021 - 2023年相关产品收入分别为17,072.69万元、32,883.83万元和16,464.67万元,产品市场份额分别约为1.55% - 2.85%、2.98% - 5.48%和1.50% - 2.74%[40] 公司业务相关情况 - 公司EP和EPC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30] - 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针对大型工业项目配套水处理子系统,不涉及土建安装[30] - 工程承包业务包含项目从设计到实施全过程,业务范围更广,目前参与水处理系统新建与改造工程[30] - 公司实施的邯钢零排放项目正处于建设期[31] - 公司主要通过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业务取得经营利润[32] - 公司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研发创新机制,配套制定研发创新制度[32] - 公司原材料对外采购有直接采购、协作厂家定制非标设备、协作厂家采购配套低价值通用设备和材料三种模式[32] - 公司生产模式为核心部件自主生产及自主组装集成,采取以销定产[33] - 公司服务模式包括设备及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承包服务、设计与咨询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服务[33] - 公司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标或邀标方式取得,在总部设两个专业营销部门,设三个分公司,业务覆盖全国[33] - 公司从2018年开始预研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改进方案,2019年12月陆续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并申请专利[45] - 公司将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应用于电厂、煤化工等多个工业领域[45] - 公司开发出高难废水蒸发结晶零排放工艺,实现副产物回收利用和“零废物排放”进步[48] - 公司开发出“高难废水烟气蒸发零排放技术”,降低系统投资和运行成本[48] 公司技术研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5件,外观设计专利1件;截止报告期末,拥有发明专利13件(含美国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88件,外观设计专利2件,软件著作权46件[24]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2项核心技术,现拥有核心技术22项[43] - 公司研发出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等四大主要核心技术[44] - 截至报告期末,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9项[44] - 截至报告期末,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获软件著作权4项[44] - 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正在申请并已受理中的发明专利5项[44] - 公司自主研发建设“京源数智驾驶舱
京源环保: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职责与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京 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江苏 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实施监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监事行为及监事会召集、召 开、决议程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
京源环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 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一、2023 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 6 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 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 --- ...
京源环保: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9 13:18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3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开 始转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京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 2,000 元已转换为 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 142 股(已审议并完成工商变更)。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京源转债"有人民币 1,000 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新增转 股数量为 101 股。 2、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 ...
京源环保:股份回购管理制度(2024年4月新增)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
京源环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9 13:18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 公告编号:2024-03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 10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 ...
京源环保: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9569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8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0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
京源环保: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东持股情况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 监事 |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5 | | 第二 ...
京源环保: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4-04-19 13:18
| 证券代码:688096 |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 公告编号:2024-02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6 |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 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 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 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 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 成本,切实提高 ...
京源环保: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13: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京 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海忠 先生、余刚先生、曾小青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海忠先生、余刚先生、曾小青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