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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2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法人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苏州瀚川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 ...
瀚川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贺超)
2023-12-12 10:5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本人贺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瀚川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12 10:52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同 意选举蔡昌蔚先生、郭诗斌先生、何忠道先生、金孝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李言先生、王必成先生、贺超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
瀚川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3-12-12 10:5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提名,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言先生、王必成先生、贺超 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 求。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1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和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 ...
瀚川智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 | | 第一章 总 |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董 | 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 监 | 事 |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5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瀚川智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1 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 ...
瀚川智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12 10:52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一)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7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4,937,9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2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15,992,060.03 元(含税),转增 49,975,188 股。鉴于本次权益 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新增股份 49,975,188 股,公司总股本由 124,937,969 股 变更为 174,913,157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74,913,157 元。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达成,公司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 443, ...
瀚川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言)
2023-12-12 10:5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言,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
瀚川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2 10:5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有关法律法 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瀚川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必成)
2023-12-12 10:5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王必成,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