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60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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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石科技: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3-25 09:11
保荐代表人变更 - 公司收到国投证券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通知[1] - 原保荐代表人杨苏因个人变动不再担任[1] - 温桂生接替杨苏,变更后为杨栋和温桂生[1] 新保荐代表人情况 - 温桂生现任国投证券投行北京部执行总经理等职[3] - 有多年投行业务经验,参与多企业相关业务[3]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3月26日[2]
冠石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3-15 10:54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 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0 股限制性股票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 日 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3,609,361 股减少至 73,596,361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 ...
冠石科技: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4-03-15 10:54
发行进程 - 2023年5月31日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1] - 2023年8月18日报送发行申请文件[2] - 2023年9月5日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2] 终止情况 - 2024年3月14日审议通过终止发行并撤回申请议案[1][8][9] - 综合考虑因素决定撤回,“光掩膜版制造项目”自筹资金投入[5] - 终止发行无重大不利影响,撤回需上交所同意[6]
冠石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10:53
会议决策 - 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5名董事全出席[1] -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2] - 审议通过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议案[2] -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3][4] - 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议案[5]
冠石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15 10:53
股份回购 - 公司2024年3月14日通过回购注销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13,000股,占已授予总数2.55%[5] - 回购价格22.67元/股,价款294,710元,资金为自有资金[6] 股份变动 - 回购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3,609,361减至73,596,361股[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为50,496,800股,占比68.61%[9] - 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变为31.39%[9] 影响与手续 - 回购不影响财务、业绩和激励计划实施[10] - 监事会同意回购,律师认为程序合规[11][12] - 公司需履行披露、减资和注销登记手续[13]
冠石科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3-15 10:53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冠石") 增资方式及金额: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冠石增资1亿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及对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考量,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冠 石以现金方式增资 1 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冠石注册资本将由 5,000 万元增至 1,5000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
冠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10:53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2] - 审议通过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议案[2] -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4] 股票回购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13,000股未解锁限制性股票[4]
冠石科技: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5 10:53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金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致: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石科技)委托,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南京冠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 司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 ...
冠石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3-15 10:53
业绩相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27.5万股,发行价27.42元/股,募资总额50110.05万元,净额45586.79万元[1] - 截至2024年2月29日,累计使用募资19263.32万元,投资进度42.26%[4][5] 项目进展 - 募投项目原计划2023年3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次延期至2025年3月[6][7][8][9] - 液晶面板项目2条生产线调试验收后年产200万套[7] - 功能性器件项目新增年产10亿片产能,投入缓慢[7] - 研发中心及办公楼项目计划2024年开工建设[8] 产能与收入 - 4K/8K液晶面板达产后产能200万套,销售收入73036.28万元[14] - 功能性器件/结构件达产后产能100000万片,销售收入35000万元[13] 决策审批 - 2024年3月14日董事会通过募投项目延期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7] - 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项目延期,无不利影响[18][19][20]
冠石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15 10:53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 序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 | 截至期末累 | 截至期末 | | --- | --- | --- | --- | --- | --- | | 号 | | | 资金金额 | 计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 1 |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 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 50,000.00 | 45,586.79 | 19,263.32 | 42.26% | 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冠石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