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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线防风险 28只个股短期均线现死叉
证券时报网· 2025-12-12 08:43
市场整体表现 - 截至收盘,上证综指报3889.35点,当日上涨0.41% [1] - A股市场总成交额为21190.10亿元 [1] 技术指标异动个股 - 当日共有28只A股出现5日均线主动下穿10日均线的“死叉”技术形态 [1] - 恒锋信息、华夏幸福、海泰新光三只个股的5日均线较10日均线距离最大,分别为-0.95%、-0.87%、-0.79% [1] 部分“死叉”个股详情 - **恒锋信息 (300605)**: 当日股价下跌6.66%,换手率18.06%,5日均线18.24元,10日均线18.42元,最新价16.41元,较10日均线负乖离率达-10.91% [1] - **华夏幸福 (600340)**: 当日股价下跌1.63%,换手率7.60%,5日均线2.50元,10日均线2.52元,最新价2.42元,较10日均线负乖离率为-3.97% [1] - **海泰新光 (688677)**: 当日股价上涨1.19%,换手率0.80%,5日均线44.89元,10日均线45.25元,最新价44.29元,较10日均线负乖离率为-2.12% [1] - **江苏北人 (688218)**: 当日股价下跌1.35%,换手率3.68%,5日均线22.04元,10日均线22.18元,最新价21.12元,较10日均线负乖离率为-4.79% [1] - **永安林业 (000663)**: 当日股价下跌4.56%,换手率10.81%,5日均线8.67元,10日均线8.70元,最新价7.95元,较10日均线负乖离率达-8.61% [1] - **海南海药 (000566)**: 当日股价下跌4.63%,换手率11.13%,5日均线8.04元,10日均线8.06元,最新价7.62元,较10日均线负乖离率为-5.40% [1] - **英华特 (301272)**: 当日股价下跌2.96%,换手率6.35%,5日均线41.42元,10日均线41.46元,最新价39.37元,较10日均线负乖离率达-5.04% [2] - **华锡有色 (600301)**: 当日股价上涨4.63%,换手率4.43%,5日均线37.41元,10日均线37.42元,最新价38.19元,较10日均线正乖离率为2.06% [2]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除相关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8 19:08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除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18][21] - 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主要依据是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证监会2025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交所相关自律监管规则 [1] - 修订涉及《公司章程》众多条目,因删除和新增导致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标点符号发生变化,在不涉及实质内容变更的情况下未逐项列示,修订后的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1]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审议《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议案 [5][6][20]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5点00分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公司地址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 [7] - 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19] 会议参与与登记 - 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会议出席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11][12] - 股东可采取现场、传真或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13] -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14]
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8 10: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4人通讯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表决7票同意,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6]
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08 10:01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2,292,788股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5,729,028元,已发行股份总数125,729,028股[6][13] 股权结构 - 公司整体变更时,法狮龙投资控股持股7,200万股,占比80%[12] - 沈正华持股1,152万股,占比12.8%[12] - 王雪娟持股450万股,占比5%[12] - 沈正明持股99万股,占比1.1%[12] - 王雪华持股99万股,占比1.1%[13]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7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4]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9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9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09]
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8 10:01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投资审议规则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委托理财规则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18] 对外投资其他规则 - 对外投资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履行审议程序[18]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9] - 涉及或有对价的对外投资,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8] - 分期实施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履行审议程序[21] - 对外投资决策经项目调研、可行性分析、立项、执行阶段[23] 对外投资管理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23] - 财务和审计风控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24] 对外投资处置与委派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7][31] - 公司按章程规定委派或推荐对外投资企业的董监高[38]
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8 10: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参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协商定价[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金额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7]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8] - 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规定执行[18]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1] 申报与查阅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申报关联自然人、法人变更情况[27]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28] 其他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9]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9] - 公司进行某些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9]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1] - 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完整、及时、充分原则及上交所规定[24]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了解交易标的状况、交易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1]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1]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数字10[32]
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8 10:01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高管含总经理等[2] 薪酬制定与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方案及考核标准[3] - 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为年薪制,含固定、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7] 薪酬发放 - 固定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考核和审批发放[7] - 离任按实际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8] 奖惩机制 - 有突出贡献可设专项奖励,有重大失误可减扣薪酬[8] 制度管理 - 薪酬体系随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含同行业等[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3]
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除相关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2-08 10:00
公司治理 - 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财务资助与股份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3] -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 - 股东查阅涉及商业秘密等文件需签保密协议并承担法律责任[3] - 股东对股东会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3] - 股东要求查阅资料应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合理提供[3] 决议相关权益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3]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已删除)[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5] 独立董事权力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则说明理由并公告[6] 股东提案权力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议案[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6] 授权委托书规定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持有股份类别和数量等内容[6]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他人签署时,授权文件需公证并备置于指定地方[6]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7] - 董事会需判断拟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持股数额以股权登记日为准[7] - 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书面通知关联股东并获其是否豁免回避的书面答复[7] - 董事会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通知全体股东[7]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后由非关联股东按章程表决[7] - 关联股东违反规定投票,其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无效[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 - 董事任期从就任起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 - 董事会成员中设职工代表(即职工董事)1名,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1年内仍然有效[9]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任职结束后持续至秘密公开[9] -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持续时间为任职结束后2年[9]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9] -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9] -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9] -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9]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办理交易事项时,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50%(含10%,不含50%)[28] - 董事会办理交易事项时,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含10%,不含50%)[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50%(含10%,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或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50%(含10%,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超权限提交股东会[11] - 董事会办理资产抵押、融资借款,融资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但不超50%[11] - 董事会办理对外担保,除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1]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1] 重大事项提交股东会 - 若“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重大事项超出董事会权限需提交股东会[12]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12]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关注[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 制度修订 - 修订《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定《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废除《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管理制度》[16] 章程与制度披露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部分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6] 章程与制度审议 - 《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6]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
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08 10: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2月24日15点召开[3] - 召集人为董事会,表决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5] - 股权登记日为12月18日[1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12月24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6] 审议议案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8] 会议登记 - 登记时间为12月19日9时 - 15时,地点为公司证券事务部[14] 其他 - 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16] - 联系电话0573 - 89051928,联系人是孙卫[16]
法狮龙(605318)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8 10: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1] -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4人通讯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表决7票同意,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3]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7票同意[4][5] 其他 - 备查文件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