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605167)

搜索文档
利柏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3 08:1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4]
利柏特: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3 08:14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2667 号公司 会议室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 ...
利柏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7-03 08:14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4907万股,均为普通股[2]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3]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8]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18]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6] - 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6]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6]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2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28] - 公司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8] 其他 - 邮件通知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4]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其他条款不变,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7]
利柏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03 08:14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七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9 | | 第一节 | 监事 2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0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2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5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5 | | 第九章 | ...
利柏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08:37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6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万元 3,500 万元~7,000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股 5,130,000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14%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480.93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元/股~7.979 元/股 6.110 |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份 5,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购买的最高价为 7.979 元/股、 最低价为 6.11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4,809,29 ...
利柏特: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
2024-06-13 08: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工程")与 Solvay SA(以下简称"索尔维") 组成联合体参与了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折百 20 万吨/年双氧水装置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利柏特工程为该联 合体牵头人。近日,利柏特工程收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确认联合体为中标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折百 20 万吨/年双氧水装置设计、 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B+EPC)项目 2、招标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 5、中标价格:人民币 109,507.20 万元 6、工期:960 日历天 7、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利柏特工程负责工程设计(含 基 ...
利柏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2 07:36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5 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4 年 5 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 份 5,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购买的最高价为 7.979 元/股、 最低价为 6.11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4,809,29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6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万元~7,000 万元 3,500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股 5,130,000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
利柏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配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30 09:31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5日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12] - 截至申请日回购股份5130000股,占股本总额1.14%[12] 利润分配 - 2024年5月16日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现0.43元(含税)[12] - 扣减回购股份后以443940000股计算拟派现金红利19089420元(含税)[15] 除权除息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 - 现金红利,实际分派0.043元/股[16] - 2024年5月16日收盘价测算除权(息)参考价8.767元/股[16] - 虚拟分派除权(息)参考价8.76749元/股[16][17]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0.00559%[18]
利柏特: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30 09:31
现金红利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3元(含税)[2]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089,420.00元(含税)[5] -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0.04251元/股[6] 权益分派 - 股权登记日为2024/6/6,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6/7[2][8]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443,940,000股[5] 税率 - 持股期限不同,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不同[11][12]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按10%税率代扣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0.0387元[13][15]
利柏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09:19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7,893,37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8.5210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 路 2667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