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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25 08:13
产量与销量 - 2023年主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产量75,863.70吨,销量75,248.73吨[1] 销售金额与售价 - 2023年主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销售金额65,665.48万元[1] - 2023年平均售价8.73元/公斤,2022年为9.96元/公斤,变动-12.35%[1] 进价与变动 - 2023年三甲胺平均进价7,016.91元/吨,2022年为15,596.05元/吨,变动-55.01%[1] - 2023年碳酸二甲酯平均进价4,284.62元/吨,2022年为6,074.45元/吨,变动-29.46%[1]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08:13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数量不等[2][3][4] 公司规范运作 - 2023年度董事和高管无违规行为[5] - 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5] - 关联交易和募集资金使用合规[6][7]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08:1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归属净利润175,071,418.70元[3] - 截至2023年底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81,516,217.06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2.65元(含税),拟派现52,882,970.70元[2][3] - 2023年现金分红比例30.21%[3] - 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审议[4][6]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08:1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实际情况,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 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 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 ...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漪)
2024-04-25 08:13
杭州格林达申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沭职报告 作为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 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 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5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 况如下: | | |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参加股东大 | | --- | --- | --- | --- | --- | --- | --- | | 独立董 | | | | | | 会情况 | | 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25 08:1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 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同时, 为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格林达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 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 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并保证公司长久、 ...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08:1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三位委员组成,两位为独立董事[2]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4次会议,委员均全出席[3] - 各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3][4][5] 审计相关意见 - 建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6] -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7] - 认为内控无重大缺陷,运作合规[8]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职[9]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08:1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54420.44万元,净额50331.44万元[1]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50331.44万元,本年度投入7538.54万元,累计投入38352.09万元[2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7304492.87元[2] 资金收益与支出 - 2020 - 2023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分别为378.61万元、967.27万元、926.25万元、479.74万元,手续费分别为0.01万元、0.16万元、0.33万元、0.27万元[6] - 2023年利息收入1918318.86元,理财收益2879126.02元,赎回本金337000000元,支出75385445.55元,购买理财337000000元,手续费2714.88元[3] 投资项目进展 - 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6331.44万元,累计投入28339.06万元,投入进度78.00%,2023年10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效益953.19万元[20]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000.00万元,截至期末无投入,建设期12个月[20]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0000.00万元,累计投入10013.03万元,投入进度100.13%[20] 资金管理与合规 - 2022年8月同意使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3年8月同意使用不超15000万元[8][9] - 公司按规定披露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13]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专项报告如实反映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14] -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违规情况[15]
格林达: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2024-04-25 08: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格林达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45.39 万股,每股发行价 21.3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420.44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4,089.00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331.44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 费用人民币 2,169.81 万元,实收股款人民 ...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4-25 08:1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