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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山集团(6038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第一章 总则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江苏丰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 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 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 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 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证 券部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 ...
丰山集团(6038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玉春)
2025-04-28 14:4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水平。2024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 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任职 期间,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 年度 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
丰山集团(6038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 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应当 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其他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为 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第三条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公司 ...
丰山集团(6038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 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 ...
丰山集团(6038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丰山集团(6038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法杰)
2025-04-28 14:4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 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审慎行 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因个人原因本人辞去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的辞职于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后生 ...
丰山集团(6038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4:49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9]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9]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10] - 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15] - 公司、子公司等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16] 信息披露时间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信息[2]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9]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十项内容[30]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七项内容[31]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30] 特殊情况处理 - 上市公司年度或半年度预计触及业绩预告适用情形应及时预告[3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3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36]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38] 股东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告[44] 暂缓与豁免 - 公司拟披露的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0] - 公司拟披露的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51] 保密与监督 - 公司董事等接触未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4]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5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进行监督[56]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应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4] - 有关人员违反披露规定致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64]
丰山集团(603810)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14:48
公司代码:603810 公司简称:丰山集团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 ...
丰山集团(603810) - 关于2025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金融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28 14:48
授信与担保 - 2024年度综合授信实际执行11000万元,预计最高余额不超13000万元[4] - 2024年度为丰山全诺担保实际执行2400万元,预计不超4400万元[4] -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预计最高余额不超13000万元[5] - 2025年度为丰山全诺担保预计不超4400万元[5] 业绩数据 - 大丰农商行2024年末资产总额660.39亿元、净资产59.74亿元[6] - 大丰农商行2024年度营业收入24.76亿元、净利润2.26亿元[6] 其他信息 - 大丰农商行注册资本83224.7693万元[5] - 2025年4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
丰山集团(603810)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8 14:4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丰山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丰山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丰山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