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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1:3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 1 / 5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公司人力资 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是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支持机构。 第三章 职权和义务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广泛遴选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 ...
瑞斯康达: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04-26 11:3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为提高存货成本核算与 ERP 信息管理系统的适 配性,进一步提升存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公司拟对存货计价方法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能够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
瑞斯康达: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04-26 11:32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提高公 司原材料成本核算与 ERP 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 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 信息,有效地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为提高存货成本核算与 ERP 信息管理系统的适 配性,进一步提升存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公司拟对存货计价方法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
瑞斯康达: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文军)
2024-04-26 11:32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部出席[4]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6次[5]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5] 财务相关 -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允[9] - 以2022年末总股本派发现金红利24,313,831.19元,占2022年净利润30.37%,2023年6月2日完成发放[12] 内部管理 - 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无重大缺陷[13] 议案审议 - 2023年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多项议案审议[15] 委员会会议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16] -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16] -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1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18]
瑞斯康达: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11:32
激励计划授予 - 2022年7月15日确定为首次授予日,原计划授予367人1325.00万股,授予价3.89元/股[9] - 2022年7月28日,实际授予363人1312.00万股,占总股本3.12%[10] - 2023年6月20日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0万股,授予价3.834元/股[11] 限售股解除与注销 - 2023年7月26日35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382.80万股[13] - 10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36万股未解除限售股票[13] - 2024年4月26日拟回购注销25名离职对象53.15万股[15] - 拟回购注销381名激励对象555.10万股[16] - 本次回购注销共计608.25万股[21] 价格调整 -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由3.89元/股调为3.834元/股[13] - 2023年6月20日预留部分授予价调为3.834元/股[22] 业绩考核与回购 - 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度营收较2021年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0%,触发值不低于24%[15] - 2023年营收较2021年增长率低于24%[15] - 本次回购注销价格3.834元/股,资金总额23320305元[22] 程序进展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经多会议审议通过[6][7][8][9] -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必要批准与授权,尚需办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23][24]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履行相应程序和披露义务[24]
瑞斯康达: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26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报告的行 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瑞 ...
瑞斯康达: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
2024-04-26 11:32
资金往来数据 - 2023年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总计89,224.33元[19] - 2023年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14,723.00元[19] - 2023年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利息总计89,190.00元[19] - 2023年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偿还累计额14,757.33元[19] 子公司数据 - 北京深蓝迅通2023年初余额86,268.33元[19] - 北京深蓝迅通2023年发生额5,093.00元[19] - 北京深蓝迅通2023年利息86,990.00元[19] - 北京深蓝迅通2023年偿还额4,371.33元[19] - 安徽瑞斯康达2023年初余额2,956.00元[19] - 安徽瑞斯康达2023年发生额9,630.00元[19]
瑞斯康达: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华)
2024-04-26 11:32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部出席[3]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6次[4]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独立董事主持并出席[4]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17]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17] - 2023年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17] 决策与议案 - 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 - 2023年6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14] - 2023年7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14] 资金与分配 - 以2022年末总股本434,175,55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合计24,313,831.19元,占2022年净利润30.37%,2023年6月2日完成发放[11] 公司规范 - 报告期内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无逾期和违规担保[9] - 报告期内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无相互占用资金情况[9] -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合规[10] - 围绕多因素完善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程序和内容并出具报告[12] - 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符合规定[14]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提升履职能力,加强沟通,增加现场工作时间[18]
瑞斯康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1:32
资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从43531.5557万元修订为42923.3057万元[5] - 公司股本总额从43531.5557万元修订为42923.3057万元,股份总数从43531.5557万股修订为42923.3057万股[5] 利润分配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单一年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6] - 发放股票股利需满足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10%等条件[7]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相关交易资金支出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含10%)[7] - 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7]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9]
瑞斯康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1:3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的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或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提名,由全体委员的二分 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