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60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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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8-28 08:2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董事会,现提名徐红山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同意出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威龙葡萄酒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
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8 08:2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3日14点30分在山东龙口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13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平台9:15 - 15:00[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6日[14] 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应选1人)[8] - 议案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8] 投票情况 - 投资者对议案4.00投票票数上限为500票[24] - 不同方式下陈××、赵××、蒋××、宋××获不同票数[24][25]
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8-01 05:0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9262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1759880000 名 称 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朱秋红、孙砚田、白璐: 2024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烟台银行龙口支 行就同一事项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违 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 条的规定。 威龙股份直至2024年4月23日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规 定,公司董事长朱秋红、总经理孙砚田、时任董事会秘书白璐对上述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 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威龙股份及朱秋红、孙砚田、白璐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威龙股份及相关人员 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 ...
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7-29 09:31
债务偿还 - 公司葡萄园“以物抵债”代原控股股东偿还8773万元违规担保损失[1] 诉讼披露 - 2023年8月21日收到法院准许烟台银行撤诉裁定未及时披露[2] - 2024年4月15日收到烟台银行再次起诉诉状未及时披露[2] - 2024年4月23日在年报中披露上述诉讼事项[2] 监管处罚 - 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监管警示[3] - 公司需一个月内提交经董监高签字的整改报告[4]
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7-29 08:51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 警示函的公告 我局在监管中发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龙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 的公告》,披露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撤销 威龙股份、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威龙股份原控股股东 王珍海签定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2023年8月21日,威龙 股份收到龙口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准许原 告撤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违反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五 条的规定。 2024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烟 台银行龙口支行就同一事项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公司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威龙股份直至2024年4月23日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述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威龙股份(603779)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7:38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8万元到1,065万元,实现扭亏为盈[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49万元到1,020万元[6]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利润总额为-1,308.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6.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22.07万元[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4元[7] 营业收入 - 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提升,收入增幅约24%[8] 成本费用管控 - 公司管理团队通过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等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有效降低营业成本和费用,从而实现了扭亏为盈[8]
威龙股份: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24-07-05 08:41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中喜函报2024B0006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贵部 下发的《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4】07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做为威龙股份公司2023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提及的 需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审慎核查,现对问题回复如下: 1. 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部分消除。公司 2021年至2022年均被出具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包括未能就公司澳洲子公司Weilong Australia2021年度资产减 值准备获取充分审计证据;未能就 Weilong Australia2022年度原酒的未来使用计 划以及子公司龙湖酒庄资产减值测试重要参数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年审会计师表示, 鉴于2024年 ...
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4-07-05 08:37
业绩总结 - 2021 - 2023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 4.14亿元、0.12亿元和 - 1.55亿元[93] -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约3.67亿元,同比下降22.54%[125]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36亿元,同比上升114.89%[125] - 2024年第一季度高端酒收入0.1亿元,同比增长1249%,净利润0.18亿元,同比上升206.01%[125] 存货数据 - 2021 - 2023年对澳洲原酒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0.33亿元、0.13亿元、0.51亿元[2] - 2023年公司计提澳洲库存原酒跌价1071.69万澳元,折合人民币5026.86万元[13] - 2023年末澳洲子公司原酒期末库存量21547吨,期末账面价值3943.90万元[3] - 2023年末龙湖酒庄资产合计4914.92万元[27] - 公司存货规模从5.08亿元降至4.35亿元,原材料账面余额从1.01亿元升至1.15亿元,计提减值准备0.55亿元[93] 未来展望 - 2024年3月29日起中国对澳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结束,公司将原酒运回国内生产罐装[19] - 截至目前公司向国内运回原酒2490.83吨,后续将根据生产经营计划陆续运回[2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未提及相关内容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未提及相关内容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12月经营会决定调整产品策略,充实低端产品价格层次[111] - 2023年12月经营会决定成立白兰地事业部,拓展白兰地市场[112] 应收账款 -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24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4.91%;上年末账面余额0.74亿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2.96%[157] - 公司与烟台海乾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22万元,其中坏账准备482万元[157] 法律诉讼 - 2024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驳回烟台银行龙口支行诉讼请求[81] - 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烟台银行龙口支行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二审未开庭[81]
威龙股份: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03 08:45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网 泽昌律师 ZECHANG LAW FIRM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层 电话: 021-61913137 传真: 021-61913139 邮编: 200120 二零二四年七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释 义 | | --- | | 律师声明………………………………………………………………………………………………………………………………………………………………………………………………………………………………………………………………………………………………3 | | 一、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 | | 二、本次注销相关事项 … | | (一) 注销的原因 | | (二) 注销数量 . .. | | 〈三 〉本次注销的影响 … | | 三、结论性意见 .. | 注销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相关事项 1 -- --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 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 简称 | | 含义 | | ...
威龙股份: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注销实施公告
2024-07-03 08:45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 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销股份数量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666,400 股 | 2024 年 | 7 | 月 | 4 | 日 |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 注销原因:根据《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持股计划 ")、《威龙葡萄酒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 下简称"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及业绩考核结果, 公司需将用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予以全部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度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