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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志电器(60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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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志电器: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
2024-08-27 10:3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1,888.25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888.25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上海鸣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8,120万股,占比75.5%[16] - 新永恒公司认购3,840万股,占比16%[16] - 上海晋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200万股,占比5%[16] - 上海杲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480万股,占比2%[16] - 上海凯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360万股,占比1.5%[16]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22]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37][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92] - 董事会对外投资等单笔账面净值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2个月累计不超总资产30%[95] - 董事会单笔借款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2个月累计不超50%[95] 管理层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6][107] - 副总裁经总裁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08]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36]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42]
鸣志电器:鸣志电器舆情管理制度
2024-08-27 10:39
新策略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应对各类舆情影响[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5] - 舆情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信息采集小组设证券部负责监控上报[8] - 违反保密义务者公司将处分或追责[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1]
鸣志电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7 10:39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常建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鸣志电器: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7 10:39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4-040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盘阳路 59 弄 7 幢 16 号(近联友路)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 ...
鸣志电器:鸣志电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8-27 10:39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9] 激励计划调整 - 对89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注销[12] - 拟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83,500股[12] - 拟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87,000份[12] - 202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未达业绩考核条件[17][18][25] 回购相关数据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51元/股,支付同期定期存款利息[19] -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约1007.1585万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20] 股份结构变化 - 回购注销前限售流通股118.35万股,占比0.28%,无限售流通股4.188825亿股,占比99.72%,股份总数4.20066亿股[22] - 回购注销后限售流通股为0,无限售流通股4.188825亿股,股份总数变为4.188825亿股[22] - 公司总股本将由4.20066亿股变更为4.188825亿股,注册资本由4.20066亿元变更为4.188825亿元[26]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原注册资本42006.60万元、股份总数42006.60万股,修订后分别为41888.25万元、41888.25万股[27]
鸣志电器: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2024-08-27 10:39
激励计划考核目标 - 2021 - 2023年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不低于15%,2022年不低于30%或25%,2023年不低于50%或45%[7] 回购注销情况 - 对89名激励对象的1,183,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9名激励对象的187,000份股票期权注销[7][8]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51元/股并支付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约10,071,585元加利息[8][9] 股权结构变动 - 变动前限售流通股1,183,500股,比例0.28%,变动后为0股[13] - 变动前无限售流通股418,882,500股,比例99.72%,变动后比例100%[13] - 变动前股份总数420,066,000股,变动后为418,882,500股[13] 后续程序 - 监事会同意处理,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尚需获股东大会通过[14] - 需对注册资本减少事宜履行法定程序[14]
鸣志电器: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2 11:43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5月31日经股东大会通过[4] - 以420,066,000股为基数,每股派0.04元,共派16,802,640元[5]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4/6/18,除权(息)和发放日2024/6/19[3][6] 发放方式 - 4名指定股东公司直放,其余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8] 税负情况 - 不同持股情况和股东类型有不同税负标准[9][10][11]
鸣志电器:鸣志电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1 10:58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召开[4]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1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2,366,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806%[4]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4]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A股同意票数多为302,366,261股,比例达100%[5] - 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度薪酬方案等议案A股同意票数为47,221,261股,比例100%[6] -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302,301,561股,比例99.9786%,反对64,700股,比例0.0214%[7] - 5%以下股东对《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多为37,260,535股,比例100%[9] - 5%以下股东对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7,675,535股,比例100%[9] - 5%以下股东对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37,195,835股,比例99.8263%,反对64,700股,比例0.1737%[9]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同意票数265,105,726,比例100%[10] - 持股1%-5%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同意票数22,747,116,比例100%[10]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同意票数14,513,419,比例100%[10] - 2024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关联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金额22,355,535,比例100%[11] -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同意金额37,260,535,比例100%[11] -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议案同意金额37,260,535,比例100%[11] - 投保董事等人员责任保险议案同意金额17,675,535,比例100%[11] - 议案6同意47,221,2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11] - 议案9同意62,126,2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12] - 议案10同意287,461,2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12]
鸣志电器:鸣志电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31 10:56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4月30日公告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距会议召开达20日[5][6] - 2024年5月31日14点30分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6] 出席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2,366,2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9806%[7] - 现场出席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4,716,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7789%[7] - 网络投票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50,1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17%[9]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302,366,26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15][16][17][18][19] - 多项议案中小股东同意37,260,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3][14][15][16][17][18][19]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同意47,221,26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9]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7,675,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9] -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02,366,26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9] - 中小股东对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7,260,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20] -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02,301,56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86%,反对64,700股占0.0214%[21] -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21][22][23][24][25] 决议有效性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27]
鸣志电器: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4-05-24 09:4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8.984亿元,净额7.9279亿元[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079955亿元,余额6991.7万元[5] 募投项目进展 - 控制电机新增产能等4个项目已结项[6] - 无刷电机新增产能项目投资进度67.91%[6]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45.27%[6] -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108.59%[7] - 北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0元,已结项[7] 项目调整 - 增加美国Lin和鸣志越南为无刷电机新增产能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3][13] -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无异议[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