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达(60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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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9 11:30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2] 投票规则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5]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才能当选[7] 特殊情况处理 - 多名候选人得票相等可能需再次选举[7]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8] - 当选人数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可就缺额再选[8] 实施要求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0] - 选举前应向股东发放或公布实施细则[10] - 召集人需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说明[10]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投票[10]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0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占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需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报董事会批准[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召开,由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时可委任其他独立董事主持[12]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要时可通讯表决[13]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6] - 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10]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9 11:30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规范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 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 下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 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 ...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0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成员总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1:30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1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浙江大胜达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以及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 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 ...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9 11:30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 关规定外,还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9 11:30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 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 ...
大胜达:10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9 11:28
公司运营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内的议案 [1]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纸包装行业,占比达95.87%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0亿元 [1] 行业与市场 - A股市场突破4000点,科技主线被提及为重塑市场的因素 [1]
大胜达(603687)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及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1:03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 、修订及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 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 完善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仍将履行职责至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