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为科技(603496)
icon
搜索文档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适用人员 - 适合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2] 薪酬原则 - 薪酬制度遵循权责对等、绩效导向等原则[3][4][5] 审议与制定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11] -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15]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个税等[16]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等[1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恒为科技(6034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4 11:17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的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9] - 选聘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8]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0] 其他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2]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情形保持关注[19]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5]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恒为科技(6034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1] - 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国家秘密依法豁免[1][2]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4] 审批流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材料,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5] - 董秘登记事项并由证券部归档保管[5] 责任与生效 - 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9][10]
恒为科技(60349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8-14 11: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部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涵盖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问题[12]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3] 审计部检查工作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14] 审计部工作范围与方式 - 在公司本部、下属机构、子公司、参股公司开展审计[10] - 可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特定情况随时审计[10] 审计部职责 - 制定并实施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内控和财务收支[12]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检查舞弊行为[12] - 督促整改内控问题,监督落实情况[13] 审计部工作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前确定审计重点,编制下一年计划[21] - 根据计划或董事会决定确定审计项目[27] - 实施审计前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除外)[28] 审计证据与报告 - 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29] - 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0] - 审计中发现问题及时提改进意见[31] - 审计终结编制报告,被审计者限时反馈意见[31]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项目终结后及时建立审计档案[23]
恒为科技(6034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预计年度业绩出现特定6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特定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应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9]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相关事务第一责任人[4] - 董事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9] 信息披露要求 - 及时依法履行披露义务,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2] - 向所有投资者同时披露信息,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4]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3][1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15] 保密管理 - 与董事等签署保密协议,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21] - 与特定对象沟通签署承诺书明确保密义务[22] 资料保管 - 证券部保管信息披露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28][29] - 查阅信息披露文件需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档案保管不少于十年[2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罚,包括内部处分等[46] - 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46]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和修改[48] - 内容冲突或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执行[48]
恒为科技(6034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4 11:17
长期破净公司规定 - 公司应在季度最后交易日确认是否为长期破净公司[4] - 长期破净公司需在季度结束2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4] - 长期破净公司指股票连续12个月收盘价均低于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股东、投资机构等[6]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8] - 董事会制定工作制度,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负责全面统筹[9] - 证券部是管理部门,在董秘领导下开展工作[10] - 日常工作包括汇集信息、组织活动等[10] - 各部门为证券部提供数据,子公司协助工作[11][12]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3] - 股东会照顾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并单独计票[16]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7] - 定期组织实地调研,避免泄露内幕信息[18]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19] 沟通渠道 - 设立专门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公布[19] - 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布域名等信息[19] - 证券部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复问题[21] 交流原则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22] - 投资者接待工作由证券部统一协调[23]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8]
恒为科技(60349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特定事项需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讨论,行使时需全体过半数同意[7] 会议组织安排 - 证券部是日常办事部门,负责前期准备[9] -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会议表决与记录 - 每人一票,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2] - 应制作记录,资料保存十年[12] 保密要求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2]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13] - 表决方式多样,结果报董事会[13] 职责权限 - 拟定选任标准程序,提任免建议[6] - 必要时行使职权,委托猎头费用公司承担[6] - 审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12] 时间要求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1] 细则生效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负责修订解释[17]
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4 11: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14]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20]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需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21] - 交易所建议或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7]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9] -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10] 任职资格 - 证券事务代表应取得资格证书[16] 其他 - 公司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5]
恒为科技(603496) - 融资决策制度
2025-08-14 11:17
融资决策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发行新股、债券及借款融资决策[3] 审批流程 - 发行新股和债券需董事会讨论、股东会审批[3,4] - 年度借款额度经多部门讨论,总经理及财务办理[5] 临时借款 - 未批临时借款按金额不同由不同层级决定[3,4] 其他规定 - 借款担保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程序[7] - 越权审批公司有权处分,责任人赔偿损失[8]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