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易德龙(603380)
icon
搜索文档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1: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依法运行,无违法违规经营[4]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6]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检查财务[7][8]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5项议案[2][3]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5 11:21
股份回购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未解锁414,650股将回购注销[1] - 6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应28,050股将回购注销[2] - 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总股数为442,700股[2] 股本变更 - 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为160,441,200元[2] - 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为160,441,200股[2] 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为160,441,200元[4] -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总股本修改为160,441,200股[4] 流程进展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通过变更议案[1][5] - 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 - 公司将申请变更登记并披露信息[5]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1:21
会议相关 - 2024年4月13日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24日召开,3名监事全到[2] - 多项议案以3票赞成通过,含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3][4][5][6][7][9][10][11][12][13][14][15][16]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6] 财务分配 - 以2024年4月24日158,161,100股计,每10股派2.6元,共派41,121,886元[6] 其他事项 - 2023年度公司监事实际薪酬情况议案提交股东大会[8] - 同意回购注销442,700股限制性股票,资金6,355,075元加利息[14]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11: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133,283,244.16元[3] - 截至2023年底未分配利润806,005,098.24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2.6元(含税),拟派现41,121,886元[2][4][7] - 拟派现占净利润比例30.85%[4] 股本情况 - 截至2024年4月24日总股本160,883,900股[4] - 扣除2,722,800股后应分配股份158,161,100股[4]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6] - 预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5][8]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5 11: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044.12万元[9] - 公司本次拟设发起人总股本12,000万股[16] - 公司总股本16,044.12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钱新栋认购59,560,680股,持股比例49.6339%[17] - 王明认购39,707,160股,持股比例33.0893%[17] - 王静文认购3,383,040股,持股比例2.8192%[17] - 邱格屏认购4,511,760股,持股比例3.7598%[17] - 苏州詹姆士贝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12,837,360股,持股比例10.6978%[17]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单项或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事项[36] - 股东大会行使特定职权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53][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6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76]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79]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7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0]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股东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80] - 关联交易事项需代表全部股份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出席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82]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可由董事会、监事会集体提名或有提案权股东书面提交[83]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87]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股份半数[90]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9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91]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9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9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115]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不超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1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25]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1]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2] - 董事会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3]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25]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可另设或调整[128]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13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5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9]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60]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16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6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后,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1] - 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75] - 公司以现金分红为主进行利润分配[177] - 无重大资金安排时,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7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7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7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78]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属重大资金安排[180]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重大资金安排[180]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8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89]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200]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201]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1:21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141人[3] 业绩数据 - 2022年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4]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同行业69家,审计收费61034.29万元[4] 执业情况 - 奥瑞德案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5]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5次等[5] 人员经验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个等[6]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个等[6]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承做或复核超10家次[6] 报酬与决策 - 2023和2024年报酬均为100万元,含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7] - 2024年4月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待股东大会批准[11]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2-08 09:01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是否 为控 | 本次质押股 | 是否 | 是否 | 质押起始 | 质押到期 | | 占其所 | 占公司 | 质押 融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 | 为限 | 补充 | | | 质权人 | 持股份 | 总股本 | | | 名称 | 股股 | 数(股) | | | 日 | 日 | | | | 资金 | | | | | 售股 | 质押 | | | | 比例 | 比例 | | | | 东 | | | | | | | | | 用途 | | | | | | | | | 南京证券 | | | 补充 | | 王明 | 否 | 2,200,000 | 否 | 是 | 2024/2/8 | 2024/7 ...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2-08 09:01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0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钱新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凯恩(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凯恩贝拉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凯恩贝拉基金")合计持有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2,398,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45.00%。 本次质押前钱新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 5,340,000 股,本次新增质押 2,160,000 股,累计质押股份 7,5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和与其保持一致行 动股份之和的比例为 10.3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66%。 一、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接到钱新栋先生正式通知,钱新栋先生将其所持有本 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股 ...
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1-25 10:19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4-001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王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5,307,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73%,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6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 | 计划减持数量 | 计划减持 ...
易德龙: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09:11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6/10/11/16/17 层 邮编:200120 6/10/11/16/17F, Two IFC,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电话/Tel : 86 21 6061 3666 传真/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