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精科(60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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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19: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资本变更 -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73.75万股 发行价格为18.6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81,351.75万元[1][15][23] - 发行后注册资本由131,212,500元变更为174,950,000元 增幅33.33%[1] - 公司类型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已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718.96万元 含超募资金1,520.63万元 发行费用8,632.79万元[15][23][40]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786.6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45.17万元 合计31,431.82万元[14] - 授权使用不超过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22][26][27] 公司治理及合规运作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五项议案 包括募集资金置换、现金管理及章程修订等[9][10][11] -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41][42][43] 募投项目运营管理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车用驱动电机铁芯扩建项目及精密冲压及模具研发中心项目[16][24][48] - 允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46][49][50] - 建立专项台账管理资金支付 置换操作需在支付后6个月内完成[50][53]
华新精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25 11:17
公司财务安排 - 华新精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1] - 公司获准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1] - 支付后将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专户划转至一般账户 [1] - 等额置换资金将被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1]
华新精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25 11:17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 [1] -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 -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华新精科(60337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5-09-25 09:31
募集资金 - 公开发行4373.75万股,发行价18.60元/股,募资81351.75万元,净额72718.96万元,超募1520.63万元[2] 募投项目 - 三个募投项目投资总额71498.91万元,拟投募资71198.33万元[6] 资金置换 - 2025年9月25日通过支付募投款项并等额置换议案,可提效降成本[13][12] 资金监管 - 已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
华新精科(60337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9-25 09: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4373.75万股,发行价18.60元/股,募资81351.75万元,净额72718.96万元,超募1520.63万元[2] 项目投资 - 新能源车用驱动电机铁芯扩建项目拟投募资44458.00万元[6] - 精密冲压及模具研发中心项目拟投募资6740.33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募资20000.00万元[6] 现金管理 - 公司计划用不超42000.00万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循环用[9] - 现金管理产品多样,单项期限最长12个月,不得质押[8] - 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有市场和政策风险,保荐机构无异议[13][14][20]
华新精科(60337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09-25 09:31
培训安排 - 华泰联合证券为华新精科开展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1] - 培训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1] - 培训人员为保荐代表人蓝博靖、张帅[1][2] 培训内容 - 重点介绍持续督导工作要求、内幕信息管理等内容[1] - 以介绍法规及案例分析方式讲解[1] 培训效果 - 加深相关人员对内幕信息管理等规则的认识[3] - 促使相关人员增强法制和诚信意识[3] - 有助于华新精科认识规范运作重要性[3] - 促使华新精科完善治理机制、规范内控制度[4] - 提升华新精科的规范运作水平[4]
华新精科(60337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9-25 09: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4373.75万股,发行价18.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1351.75万元[1] - 扣除发行费用8632.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2718.96万元,超募资金1520.63万元[1] 募投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71498.9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1198.33万元[4] 资金置换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9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0786.65万元,拟等额置换[5] - 2025年9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议案[10]
华新精科(603370) - 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5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373.7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495.00万元,股份总数174950000股,全部为普通股[7][20]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江阴苏盛投资有限公司29346009.00股、华兴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12581780.65股,出资比例70%、30%[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4]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否则可起诉[28]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33][3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78]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股东可提临时提案,股东会通知、召开、主持、记录等有相关规定[60][72][7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召集情形,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8][119] - 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2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期、职权等有相关规定[126][133][13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13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3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63] -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调整有相关规定[160][170]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88][190][19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5]
华新精科(603370) -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09-25 09:30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A股4373.75万股,发行价18.6元/股,募资81351.75万元,净额72718.96万元,超募1520.63万元[2] 资金余额 - 截至2025年9月24日,中行江阴分行账户余额457358562.19元用于扩产项目[5] - 截至2025年9月24日,宁波银行江阴高新区支行账户余额67320022.26元用于研发项目[5] - 截至2025年9月24日,江阴农商行顾山支行账户余额204959708.5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 资金监管 - 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丙方[8] - 《三方监管协议》2027年12月31日失效[9]